蔡先生在起诉状中称,他要求银行返还存款,“银行不仅未积极处理此事”,还拒绝向他提供有人开通蔡先生网银的相关业务凭证。蔡先生还听说,银行为了撇清责任,还“开掉了”帮蔡办理业务的员工李某。 蔡先生说,他之后又找到了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虽然得到回函,但仍未解决问题。 无奈之下,蔡先生向南京市栖霞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状称,因江苏银行职工违规操作,“偷开我的网银据为己有(并存在一系列的管理漏洞),致使我存在帐户上的300万元被丢失”,强烈要求江苏银行归还被盗的300万元。 澎湃新闻联系到案发时曾担任江苏银行新港支行原行长的陆俊。陆俊说,这起事件尚在调查审理过程中,有待法院作出判决。 江苏银行总行营业管理部总经理施绳久对澎湃新闻表示,此案不是一个简单的“储户存款在银行丢失”事件,从银行掌握的初步情况来看,是当事人涉及到民间高息借贷,直播,在产生风险后,“想把风险转移到银行身上的不法行为”。 “银行也是受害者。”施绳久说,据其了解,法院针对此事开过两次庭,案件很有可能会由民事向刑事转移过程中。 施绳久向澎湃新闻确认,李某为江苏银行新港支行的营业部负责人,今年9月份江苏银行已与她解除劳动合同。澎湃新闻记者试图向李某求证相关信息,但其手机一直处于短信呼的状态。 银监局称银行存操作违规 在这场事件中,尽管江苏银行目前保持“沉默”,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于2015年4月7日给蔡先生的“信访事项告知书”中,则确认了江苏银行在一些操作中存在违规的情况, 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称,经核查,“蔡先生”于2015年3月24日在江苏银行新开借记卡,办理时未留存“蔡先生”身份证复印件,也未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取设备读取“蔡先生”身份证信息,上述操作违反了《江苏银行聚宝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相关规定。 江苏银行施绳久向澎湃新闻确认,开户或办网银时的确要本人持有身份证在场。 银监会称,由于蔡先生的银行卡开户及柜面业务监控录像已超过了保存期限,且受调查手段的限制,江苏银监局核查人员无法对开户实际申请人、柜面及网银等交易的实际操作人进行明确判断,“我局已责令江苏银行向公安部门报案”。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