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太平庄链家门店代理小赵介绍说,相比中心城区的高房价,占据同等位置的地下室,不仅受刚需置业者青睐,也是学区房买家考虑的对象。而相比于地上房子来说,半地下室具有房价、租金相对低廉、房间的采光和透气性基本可以保证的特点,直播,因此在房屋租赁和买卖市场都很受欢迎。 从成交单价上看,40%的地下室成交单价在3-5万元这一区间,2万元以内占比25%,2万元-3万元占比20%。其中,小面积地下室备受关注,30-60平方米的成交量占比达60%,60-90平方米占比为29%。 在小赵看来,北京是一个平均月房租超过3000元,中心城区房子均价超7万元的城市,相比住宅价格,城中心位置的地下室更显价格优势,还能保证孩子就读重点小学。他说,如果孩子明年入学,现在买了,等孩子三年级的时候也就是2020年,那将会是入学孩子井喷的时候,也好转手。在各种利好因素的推动下,地下室成交火热也就不足为奇。 有很多北漂一族,在北京的立足之处就是地下室里一所小小的房间。尽管阴暗潮湿、拥挤嘈杂、暗无天日……但即使它有一万个缺点,也会有一个优点征服选择它的人,那就是,便宜,方便上班。虽然他们过着“鼠族”式的生活,但无法否认,地下室在他们人生中的重要地位。 产权归谁所有? 虽说地下室销售一路畅通,但当前,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经常为地下室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的现象层出不穷。那么,到底地下室是不是一定归业主所有?买了地下室,就真的有了产权了吗? 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因此,大部分新建居民小区均配备有地下室。但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使地下室的权属处于一种模糊状态。 关于地下室的产权归属问题,应当从地下室的建设、销售、分摊以及人防工程的权属性质等多方面来分析,而不应从单一的或笼统的角度就认为地下室的产权归业主或开发商所有。 一般,按照传统观点上说,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未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原建设单位——开发商所有;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已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而地下室中人防工程的产权,应属于国家所有,由政府的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 根据各小区建设实际,参照《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判断,地下室权属应有两种情况: 一是,建筑层高低于2.2米的,根据《房屋测量规范》,层高在2.2米以下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作为公用建筑面积,业主在购房时已出资的。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规定公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该条所指地下室建筑成本已打入房价,开发商不能单独议价和出售,产权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是,人防工程的地下室,有独立使用空间,且设计用公用建筑面积的,开发商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置。 也就是说,具有单独产权或与房屋共同具有一个产权证的地下室,此类地下室产权归业主所有,业主可以任意出租地下室。具有单独产权证的地下室还可作为常规住宅进行买卖。 北京市鼎弘律师事务所常大鹏律师指出,关于地下室的产权归属,首先应当依据商品房销售合同。如果约定开发商将地下室的产权也出卖给业主,则全体业主对于地下室地面及空间共同共有;如果没有进行约定,根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地下室的所有权是属于开发商的。 他进一步指出,即使开发商将地下室出售、附赠给业主,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仅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而无法取得权属证书。在购买地下室时,最重要的是,要明确产权归属,具有单独产权证的地下室和普通住宅一样。因为,这种地下室本来就是设计成住宅的,是可以办理落户。但也要考虑以后的变现问题,万不可盲目入手。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