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2016)苏0322刑初535号刑事裁定书上,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注意到,该起案件的被告人宋承义和吕复堂被羁押了480天,期间被判处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后案件经过上一级法院重审,又发回沛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期间,案件出现转折是在2016年8月30日,江苏省沛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了沛检诉撤诉【2016】3号撤回起诉决定书,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对被告人宋承义和吕复堂撤回起诉。 沛县法院认为,江苏省沛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准许江苏省沛县人民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宋承义、吕复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的起诉。 “现在我已经出来10天了,他们说我还处于取保候审的阶段。”宋承义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自己之前的诊所已经无法继续开下去了,相当于自己已经没有任何的经济收入了。“我被羁押480天,想提出国家赔偿,再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曲鸿瑞)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