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即使按照国务院有关出租车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出租汽车的定位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需要“根据城市自身特点、交通需求、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环境保护等因素,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网络预约出租车作为出租车的一个子集或组成部分,其本身在城市交通出行中当然不应跳出“补充地位”和“适度发展”的框框。 因此,不论各地如何确定网约车新政的细则,“适度发展”和“组成部分”是不应被突破的“红线”,至于各地“适度发展”的“度”应该如何把握,应由各个城市按照自身特点等综合确定。 但是不论如何确定,目前接入到滴滴等平台的各类车辆、司机,都有一个“去库存”的过程,最终“转正”取得合法身份的数量一定是有限的或少数的。 因此,从这个大的方向来看,各地的网约车新政细则只要没有违法的情形,是对车辆和司机采取“市场调节”方式通过供需间接管控数量,开奖,还是通过“X籍X牌”方式管控数量,可由各个城市自主决定。 谬论三:网约车新政细则将出现“打车难”、“打车贵”问题 “打车难不难”,并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除去司机“挑活”问题外,本身是一个个体感知差异分化的问题。 此外,此前之所以出现所谓出租车“打车难”问题,归根到底涉及到:信息不对称、瞬时需求过大及巡游揽客方式的局限性等。 事实上,自从网络预约叫车的方式出现以来,“打车难”问题已经没有那么突出了。 而按照国务院深化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顶层设计,各地还会增加一定数量的正规网约车。 因此,借助出租车巡游和网络预约分类运营,借助网络预约叫车方式,“打车难”问题可以得到很好的缓解。 当然,即使是滴滴等补贴顶峰时期,遇到大雨等恶劣天气,打车依旧很难。这也说明“打车难不难”,既是个体感知差异化的问题,也是一个瞬时供需平衡的问题。 至于“打车贵”问题,更是一个伪命题。 一方面,即使在网约车新政细则出台前,滴滴、神州、易到等打车平台的出行定价本身就较高,乘客觉得便宜是特定阶段的补贴造成的错觉。 另一方面,网约车新政细则出台,网约车服务市场不会只有滴滴一家平台获得合法资质,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看,虽然定价可能会高于出租车,但是,通过市场参与者的充分竞争还是会降低乘客的出行费用。 因此,出行费用贵不贵,与网约车新政细则出台与否没有必然关系。 谬论四:网约车数量越多,乘客出行效率越高 表面上看,乘客在补贴高峰期打车响应率很高,但是,出行的效率却并没有大幅提升,因为车辆规模扩大,使得城市的拥堵情况只会更加恶化。 更重要的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规定,各地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 因此,《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各地的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是各地对小客车实施总量控制的立法依据。 简单说,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对于本地常住人口家庭购买小客车实施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滴滴等打车软件,通过所谓补贴,吸引周边城市的私家车驶入这些城市,提供网约车服务,实际上是变相增加了当地的机动车保有量,让当地对小客车总量控制的管理努力和居民家庭的牺牲,直接“打了水漂”。 值的一提的是,对于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共享经济”的各地“拼车、顺风车”指导意见,对于盘活各地存量私家车的运力,激发更多车辆参与拼车、顺风车等合乘促进作用,似乎淹没在各种争论之中,则令人十分费解。 似乎大多数人只关心能产生商业回报的网约车管理,而对于真正意义上的共享或免费出行的顺风车、拼车,则有点漠不关心了。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