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法院一审以强奸罪、诈骗罪判处王杰(被告人左一)有期徒刑16年供图/隆林法院
广西人王杰,十年前创办“百色助学网”,私人向社会募捐700多万元,号称资助贫困学生近4600人。2015年8月,王杰被人举报性侵女生、克扣善款,随后被广西警方逮捕。今年10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王杰强奸、诈骗一案,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atv直播,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被害人代理律师吴晖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在法庭上,被告人王杰当庭表示不服,他认为“量刑过重”,但没有当庭表示是否上诉。而判决结果出来后,两名被害女生目前仍没有表达对一审判决的看法。 “助学达人”被控性侵女生 2006年3月,王杰在广西百色市隆林县以个人名义创办“百色助学网”,以帮助当地贫困地区孩子上学为由,向社会各界筹集善款。截至2015年8月,“百色助学网”首页上的即时数字显示,共有4597名贫困学生受到资助,募捐善款累积总额达700多万元。 而在与“百色助学网”的捐助来往中,山东志愿者秋楚偶然发现,王杰可能借公益之名,性侵了数十名女生,部分女生首次被侵犯时尚未成年。 王杰性侵女生一案2015年8月由秋楚举报,随后被当地电视台曝光。秋楚的举报中,还包括王杰存在克扣善款等行为。秋楚举报王杰时向警方提供了小然、小星和小云三名证人。随后,王杰被广西警方逮捕。今年3月,隆林县检察院以强奸罪、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3月22日,此案在隆林县法院开庭。此次庭审有一个关键词,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零诉求”。受害女生小然和小星的法律援助律师吴晖表示,受害人并非不想要赔偿,而是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即使受害人提出赔偿,也很难获得支持。 被判有期徒刑16年 10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王杰强奸、诈骗一案。 隆林法院对此案发布通报称,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杰以资助百色贫困学生为名,先后强奸学生农某月、覃某,并在被告人王春任强奸学生黄某梅的共同犯罪中提供帮助。被告人王杰以需要资助贫困地区学校课桌椅为名,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爱心团队资助款15000元占为己有。 隆林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杰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明知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为他人强奸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王春任明知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两被告人强奸幼女,atv,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王春任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杰有期徒刑十五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春任有期徒刑五年。 王杰当庭声称不服判 吴晖告诉北青报记者,昨天在法庭上,被告人王杰曾声称“审判不公”,他认为对他“量刑过重”,但没有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有期徒刑16年,这个结果对于受害方来说也没有达到她们的预期。 今年3月14日,在得知该案将由基层法院审理后,受害方代理律师吴晖曾向隆林县人民法院提交了管辖异议书,建议该案“提级审”。吴晖表示,依据《刑法》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属于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形,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我认为他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提出应由中院审理的管辖异议。”而最后,隆林县人民法院并没有作出移送中级法院的决定。 吴晖称,在庭审期间,他曾提出对王杰的量刑是无期以上,但是最后法院只判决王杰有期徒刑16年,不符合他的预期。 宣判结束后,吴晖把判决结果告诉了小然和小星,但是她们没有对这个结果发表看法,也没有明确回复接下来是否会去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吴晖表示,他会根据当事女生的意愿来进行下一步工作。 相关 受害女生各自都有了新生活 揭露该事的山东志愿者秋楚在得知判决结果后,对北青报记者表示,该结果“不意外,但是很失望”,他期望王杰得到重判。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