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汝城县有关部门昨日发布的《曹再发案件情况通报》(以下简称情况通报)称,2010年,因为汝城县长湖大道公路建设征地,汝城县卢阳镇江头村曹二组曹再发的住房在公路征收范围。至2012年10月底,长湖大道涉及的29户拆迁户已有28户签订协议并已拆迁。 据同村村民曹敬贵介绍,曹再发的房子是三层,418平方米,里外都有装修,“装修的也还可以”。 至2012年10月底,土地征收实施部门同意按高于国家高速公路补偿标准的价格对曹再发予以补偿,但曹再发提出房屋补偿价380万元等不合理要求,无法达成补偿协议。 据《新快报》报道,曹再发的妻子朱孝云说,2012年12月26日,政府提出给曹家赔偿63万元。但曹家人问了房产中介后,估价自家的房子应值200多万元,便不同意。 上述情况通报称,2012年12月,曹再发为阻止在他家附近的施工,跑到自家房顶朝施工队伍和施工设备投掷砖块,砸坏正在施工的三台挖机。施工方要求曹再发赔偿,曹再发不予理会。于是施工方推倒了曹再发的房屋。 据曹敬贵说,2013年曹再发的房子被拆除后,他就没在村子里住。这两年,一直也没有正经工作。 据公开媒体报道,2013年1月,曹再发曾因不满房屋拆迁赔偿,扬言制造广州校园血案,引发关注,被依法刑事拘留。2个月后,被取保候审的他再次因为拆迁赔偿问题,爬上广州猎德大桥,atv,要求地方政府满足其条件,当时造成大桥14小时交通瘫痪。 上述情况通报称,2013年4月,曹再发的拆迁房屋以征购安置形式签订赔偿协议,曹再发夫妇写下“不再要求任何赔偿和补偿,不阻碍工程建设”的保证书。项目方将一套三室两厅的过渡安置房给曹居住,随后,曹在另一村购置一套住房。曹未再提出相关诉求。 追访 多次非访迫使政府解决无理诉求 曹再发朋友称,曹两个月前曾扬言制造流血事件被朋友劝阻 昨日,曹再发的好友王军(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曹再发平时“受到欺骗会很冒火,发牢骚”,曹再发的妻子也很迁就他。 在王军的印象中,曹再发2013年之后,又因与村干部有矛盾,多次实名举报村干部的问题。 曹的另一位朋友胡某说,曹再发曾担任曹二组组长,但随后位置被取代,曹再发心中不服,并开始关注村组集体的账目问题。 胡某说,曹再发告诉他,自己实名举报村组干部贪污挪用集体经济,从2013年至2015年,他赴京上访30多次。 上述情况通报表示,2013年4月曹再发签订息访协议后,仍无法满足,提出要求分配宅基地及安置公寓等诉求,在2014年3月至2016年8月,又多次采取非正常上访方式,企图迫使政府为其解决无理诉求。 情况通报中称,9月13日曹再发被拆迁的在建房屋,是曹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曹二组集体土地水田建房。县国土局和卢阳镇政府依法对其拆除。 王军回忆,两个月前,曹再发就扬言要制造社会流血事件,但被朋友们劝阻。王军也劝他,安安稳稳处理问题,别闹事。 胡某也认为,曹再发脾气不太好。他在整理曹再发的材料时,有些细节不清楚,打电话问他。曹再发就冲他发脾气,“我和你说了,你怎么没记到?” “他经常说一些难听的话,我就不想接触他了,以后就不再联系了。”胡某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