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官介绍,随着职业打假人日趋专业化,诉讼请求获得支持比例也较高。但随着新消法对赔偿金额的提高,“职业打假”也面临着潜在“丰厚回报”的诱惑,维权中使用不规范手段的现象逐渐增多,也引发了很多争议。法官提醒,国家制定相关法律的初衷是鼓励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也提醒商家完善自身经营,以维护自身权益。 对话 王海:我不是“知假买假”是“疑假买假” 昨晚,记者联系到正在外地的王海,直播,虽然没有出庭,但他表示已经了解到了庭审情况,并就被告厂家的部分质疑做了回应。 新京报:今天的庭审,对方质疑你的职业打假行为,你怎么看? 王海:中国实际的商业道德没有建立起来,被打假的厂商才会去质疑打假者的身份、动机,但今天厂家说我受竞争对手的委托打假,这是恶意中伤。 新京报:但作为职业打假人,你在本案中也的确存在知假买假。 王海:不是知假买假,应该说是疑假买假,因为我购买之前认为他的东西有假,比如夸大了临床功效,但是没法查证,所以才会去购买检测。 新京报:是不是打假都要采取起诉索赔方式,有没有其他途径? 王海:起诉前我举报过,而且起诉是我的权利,也是对造假厂家的惩罚。就这个官司来说,从发现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年,其间消耗了很多的人力、物力成本,比如需要调查、走访,还要找律师、专家,索赔得并不多。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