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有居民回忆,杨在明在咨询中曾声称,“腾房协议”一旦签订,将使居民陷入非常被动的地位,不仅没有固定拆迁户的利益,反而给政府拆房提供了有利条件,“杨律师说,签订‘腾房协议’的居民和未签订的居民肯定是不一样的待遇,因为签订‘腾房协议’后,在具体的协商沟通和谈判过程当中所提出的条件和筹码也是不一样的。” “签订了‘腾房协议’,我们的维权还有希望,但是在此之前他没有和我们大家讲”居民称,杨在明曾说,有很多话不到某一个节点不能和大家交代,“因为很容易让大家形成一种混乱的意识,但实际情况是,签订了‘腾房协议’我们照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质疑 如何争取利益未作说明 据居民回忆,杨在明律师声称居民一起维权,无非是用集体的力量来抗衡政府,是律师运用法律手段增加大家谈判筹码的一种手段,“杨在明说如果法院最终让我们胜诉,就意味着这个征收决定是违法的,而在此之前政府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如果征收决定被撤销,意味着原先所做的大量工作都是无效的。” “我们被告知征收决定要起诉,而且必须要起诉,杨律师说明知道会输,但是一些重大的问题仍然是政府要考虑的。想取得期望的市场价格,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司法的公正审判上,而是寄托在巨大的人力资源上,以及如何充分利用我们这些人力资源。”居民同时告诉记者,杨在明曾明确表示,二审法院开庭的时间越晚越好,而不是越快越好,这与他“选择在诉讼时效的最后期限来起诉是故意拖延的行为,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妥当的”说辞相悖。 还有居民表示,杨在明给他们答复时说,在拆迁中只有少数人才能获得他们想要的价格,不同的项目轻重程度有所差异而已,“杨在明曾表达过,大家要充分发挥人多的优势,利用法律时间间隙,利用各种社会条件,争取谈判的主动。在维权过程中,直播,一切要听律师的,才能得到想要的补偿。” (本报记者 刘阳 黄佳杰 张传笙 实习生 王希涛 樊明明 赵一帆)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