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纳雍县原副县长杨奎因严重违纪、对抗组织审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实,早在2015年9月,杨奎在接受纪委约谈时,就对组织的提醒置若罔闻,坚决否认自己有问题,并在《个人情况说明》上写下“请愿”二字,请组织还其清白,还信誓旦旦地表示“多谢领导们的关心,我本人没有任何问题,我经得起组织的任何调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雷霆手段惩治腐败,打“虎”拍“蝇”不停歇,让不少党员干部从心里敬畏党规党纪。但仍有一些违纪党员干部故意隐瞒事实、作出虚假承诺,对组织的挽救无动于衷、执迷不悟,甚至在纪检监察机关对其“亮剑”时,仍心存侥幸、藐视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妄图蒙混过关。 对抗审查煞费苦心终成空 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仍然有部分党员干部顶风违纪,在接受组织审查时不坦白交代,反而心存侥幸,通过各种方式对抗,妄图逃避问责。 四川省蓬安县委原书记袁菱被人实名举报后,不但把老板们一个个叫过来订立攻守同盟,甚至还模拟纪委谈话,要求老板们严守“承诺”。不料事到临头,老板们纷纷背弃“承诺”交代了问题,袁菱的“用心良苦”成了空。 个别领导干部眼里根本没有政治纪律和规矩,在违规违纪行径暴露后,销毁资料、转移钱物、订立攻守同盟,煞费苦心、绞尽脑汁对抗组织审查。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经济技术开发办原主任杨河海因违纪问题被举报后,把单位小金库账簿拿回家焚烧了1个多小时。其间,他还不断给司机和会计打预防针,“纪委不管问啥都不要说。”最终,杨河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待他的,还有法律的严惩。 腐败分子深知一旦行为败露,被剥夺的是自己的经济利益和政治生命。他们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利用手中权力负隅顽抗,千方百计“捂盖子”,企图瞒天过海、逃避惩处。 山东省莱芜市医药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敬贵在组织对其初核期间的对抗“表演”可谓丑态百出。他安排财务人员连夜加班重新抄账、篡改凭证,安排证人装病装疯住院,纪检监察干部上厕所有人“陪着”,atv,晚上到公司查账时被拉闸断电……“疯狂”过后,张敬贵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贪腐官员自认为“捉迷藏”、和组织搞对抗便可以蒙混过关。殊不知,不管使出何种伎俩,最终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纪律和规矩对党员干部来说,是约束,更是保护。严管是厚爱,执纪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大量的案例表明,atv,所谓对抗组织审查的‘补救’措施,无一例外都会以失败而告终,只能是错上加错。”江苏省建湖县纪委干部胥加洲说。 搞对抗就是错上加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对抗组织审查,包括下列行为: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包庇同案人员的;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有以上任何一种行为,均会被视为对抗组织审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对抗组织审查是一种严重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这涉及党员干部对党组织的忠诚问题。 对党忠诚老实,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员的基本义务。违纪行为暴露,不如实向组织交代清楚问题,而企图和组织耍“心眼儿”来掩盖事实真相,通过转移钱物、订立攻守同盟、组织涉案人外逃、打探案情等方式,逃避组织审查,这无疑是作茧自缚。要知道,纸包不住火,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定会败下阵来,最终吃到自酿的苦果,摔得更惨、伤得更重。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局3名领导干部因套取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资金购买购物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中该局副局长郑立志还被免职。在有人质疑对郑立志的免职处理是不是太重时,该区纪委负责人表示,郑立志违反财经纪律在先,后又伪造证据、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必须严惩。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违纪官员只有向组织积极主动说明问题,才能得到宽大处理。山西省纪委在对吕梁市一名副厅级干部存在违规安排亲戚、朋友工作等问题进行约谈时,该同志认识到谈话是组织对自己的帮助、教育和提醒,主动报告了组织尚未掌握的收受超市购物卡问题。山西省纪委对其从轻处理,及时挽救了该名干部。 配合审查才是光明大道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