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发布调查报告和事发原因认定。报告认为,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今年7月23日15时许,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内发生一起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事发当日,延庆区人民政府成立了调查组,由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延庆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旅游委等有关部门组成,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调查组对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园事发地点进行了实地勘查并详细制作现场勘验笔录,调取了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立项、审批、许可批复材料以及各类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78份;对事件当事人及事件相关人员共27人次进行调查取证,制作了8万余字的调查询问笔录;查阅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国家标准,东北虎饲养、习性等大量文献资料。调查组还邀请了动物学、医学和旅游方面的专家,成立2个专家组,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在综合当事人陈述、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书证、专家组意见等证据的基础上,查明了事发经过,分析了事件原因,认定了事件性质。 调查组对事发原因认定称,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 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疑问 调查组都由哪些部门的人组成? 报告里提到,延庆区人民政府于事发当日成立了“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调查组,由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延庆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旅游委等有关部门组成,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该调查组是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成立的。该条例规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还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调查组在此次事故调查中都做了哪些工作? 根据调查报告,atv,为了查明事发经过、了解事件原因,除实地勘查之外,调查组还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调取了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立项、审批、许可批复材料以及各类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78份;对事件当事人及事件相关人员共27人次进行调查取证,制作了8万余字的调查询问笔录等等。 东北虎咬人事件为何要参照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条例进行调查?老虎咬人和生产安全有关系吗? 根据上述条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该条例。而老虎咬人事件是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2人伤亡的事件,自然符合该条例的调查范畴。 除网上那段视频外,现场是否还有其它视频? 调查组成员之一、延庆区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尤长存称,现场其实视频监控资料并不多,事故发生时老虎袭人镜头就只有网上发布的那一段,时间很短。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记录、证人证言来进行调查。现场方面调查了园区的设计、地形地貌,老虎位置等,证人证言主要来自同行的另外两辆车和救援车辆。 什么叫“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尤长存称,简单来说,就是老虎伤人事件确实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但是园方在此次事故中不负有责任。“没有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单位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等问题,如果有定会追究相关责任人并进行处理。”尤长存认为,园方在救援过程中也没有问题,没有耽误时间,没有应该做而不做的事。 认定 事故调查组基于以下四点做出认定。 第一,赵某在东北虎园内下车后,园区巡逻车以及事主车后的两辆自驾车都分别通过高音喇叭以及车喇叭进行警示; 第二,事主车辆所停位置距离散放东北虎的平台只有13米; 第三,赵某被老虎拖走后,其丈夫和母亲同时追赶至散放老虎的平台坡下,其母上至平台救女被两只老虎攻击后停止挣扎; 第四,事发后,巡逻车拉响警报对老虎进行驱赶同时呼叫支援,两分钟内5辆巡逻车赶到事发地进行支援,16分钟后老虎被收入虎舍铁笼。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