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时写下另一封质疑书的还有世纪华联超市(江苏)有限公司。16日,该公司负责安徽区域的经理丁女士表示,“开标现场我们看到部分投标文件根本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封装。开标现场让各投标方验视了一下投标文件的包装是否完好,但按规定审查应该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而非投标方自己。难道此次招投标工作仅是为了走走形式而已?” 丁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在12日开标之前她曾收到消息称开标结果早已内定,一家是阜阳的,一家是洁菲。“开标后果然如此,好朋友就是阜阳人拿的,百兴商贸就是洁菲的,这个宣城人都知道。”但丁女士不愿透露消息来源,称自己也就此事向合肥工业大学纪委相关负责人反映,但没有获得答复。招标会上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可见一个标段,最高报价将近40万,最低只有2万。多位投标人认为,这属于恶意拉低价格,依招标文件应按照废标处理。 该项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回复函。 针对两封质疑书,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也随即在12日的招标会现场出具了回复函,称“开标程序合法有效”,并解释“投标文件的密封由所有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在开标现场进行检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及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均符合要求,各单位代表均签字确认,符合相关规定”。 对于这样的回复,多家提出质疑的投标单位表示不能接受。“他们的解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合,解释权在他们手中,怎么说都可以。”韩先生说。 在丁女士提供的一段现场开标视频中,澎湃新闻确实只听到了代理招标方宣读中标单位名称,并未给出其中标理由,只在最后表示“如有异议可以向我们或者招标人书面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开奖,并存档备查。 韩先生和丁女士也都表示,按行业规定,在所有项目的投标项目中,都应该公布各投标单位的平均分来作为评标的依据。招标会前,世纪华联超市(江苏)有限公司丁女士与合肥工业大学纪委秦广龙的短信截图。 合肥工大纪委:将介入调查 作为委托方,18日,合肥工业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陈主任向澎湃新闻表示,公示期间出现对招标有质疑的声音很正常,并称招标会后接到过投标人的质疑电话,但自己没有办法答复。“可以根据《招投标法》解决,如果代理机构违法,就要负责任。”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