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现不良行为的儿童,要及时依法教育、管束,对犯罪行为要依法处理,不能坐视不管。”王牧表示,应尽量减少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处罚,多采取预防和教育的方法。未成年人既容易受到家庭、社会等客观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诱惑而发生越轨行为,也容易接受教育感化,重归正途。对于出现严重行为偏差的未成年人,处罚是必要的,但不是唯一途径。对此,司法系统应该区分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不少专家都建议,应当丰富完善少年司法制度,争取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给予正确的早期干预。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在倡议书中呼吁,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冷静、理性地看待刑事责任年龄问题。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健全法律制度,强化家庭监护和学校教育的责任,完善校园暴力的预防与处置机制,加大政府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帮助和支持,将未成年人的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只有消除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完善了对受害人的保护救助措施,建立了自成体系、轻重有别的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才能有效应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