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消息,日前,光明新区一公司工作人员在夏季消防检查行动中因不配合管理、擅自撕毁消防封条,被消防部门处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6月29日公明楼村社区光泓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因存放危险物品,被光明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6月29日至2016年7月13日。经调查,虽然该公司正在配合开展安全隐患整改,但对被查封的区域疏于管理,其相关工作人员对查封行为的重视程度也不够。7月6日11时许,该公司保洁人员贺某魁称自己要到查封区域内上洗手间,并取保洁用品,撕毁临时仓库上的消防大队封条,并把封条扔进垃圾桶,而后随意进出查封区域。 目前贺某魁因擅自撕毁光明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的封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 " 擅自拆封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 " 的相关规定,已被处以治安拘留十日。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