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案件从2014年开始审理,直至2016年作出再审判决期间,经历多次波折。先是临泉县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随后临泉县检察院提出抗诉。随后,阜阳市检察院支持抗诉,阜阳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终审判决后,相关被告人又提出申诉,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对案件又进行了再审。 从相关案件材料可以看出,临泉县检察院指控齐某某、韩某某、秦某某犯滥用职权罪一案,临泉县法院于2014年6月12日作出判决。认为朱天民因呼吸循环衰竭抢救无效死亡。朱天民系交通工具钝性外力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经安徽皖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朱天民死亡与抛弃行为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另认定,被告人齐、韩两人在案发后,赔偿朱天民近亲属经济损失32万元,并征得朱天民近亲属谅解。法院遂以齐、韩、秦三人犯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宣判后,临泉县检察院提起抗诉认为原判认定齐、韩犯罪情节轻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原审判决对三人均免予刑事处罚,显然量刑失衡,对齐、韩二人实属重罪轻判。建议二审依法予以纠正。阜阳市检察院支持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抗诉,建议二审依法判决。阜阳中院审理后维持临泉县法院对韩某某、秦某某的判决,以齐某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据悉,二审宣判后,齐某某提出申诉。随后,阜阳中院启动再审程序。日前,记者获悉,阜阳中院对此案作出了再审结果,判决齐某某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