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宝鸡讯(实习记者 张媛)近日,市民张先生向华商报反映称,自己的车在宝鸡市西关医院停车场被剐蹭,而停车场方面认为该划痕不是在停车场内造成的。此事件也引发网友“给停车场交的几元管理费到底管了啥?”的大讨论。 停车场:不是在停车场内造成的 市民张先生近段时间经常将自己的爱车停放在西关医院停车场,张先生表示,开奖直播每次停车后开车前都会绕车一周,检查车辆是否完好。这天,当开奖直播在附近办完事准备开车回家时,突然发现车的右后门下方出现一道划痕。“早上停车时还好好的呀!”张先生赶紧找到停车场的负责人,对方称由于当天下雨,停车场内几处摄像头因进水而“黑掉”,找不到剐蹭肇事车辆的张先生十分无奈。 对张先生所反映的情况,该停车场负责人朱师傅却不大认同。据朱师傅回忆,当天张先生的车停在停车场内靠近围墙的一排斜车道里,“斜车道里停车都是直出直进的,技术再差的司机也不会剐蹭到这个地方。”朱师傅说,一般剐蹭都会蹭到车辆轮胎上部等制高点,而张先生车的划痕在车身后侧较低部位,这肯定不是在停车场内造成的。 据悉,西关医院这座新建停车场目前还属于试运营阶段,整个停车场内的180个停车位共配有12个监控摄像头,现行收费标准为白天(早7:00—晚10:00)3元/次,夜间(晚10:00—早7:00)5元/次。 热议:停车场管理费到底管了啥 市民张先生的事情一出,网友们七嘴八舌地说起自己的停车经历或遭遇。 网友@积极阳光说:在停车场遇到剐蹭时“只要车壳子在,(停车场)都说不管。”网友@岳越悦乐阅粤月约说:去年十一去陕西自驾,车门被撞得凹进去了,最后酒店赔了。 网友@闭门种菜表示:收费了就有替人看管的义务,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多么朴素的道理!而有过相似经历的网友@喜绕桑宝则赶忙解释:“不不不,停车场会告诉你,你交的是场地使用费,不是车辆管理费。”网友@布拉格民兵则支持停车场一方:“停车费又不是保管费,东西被盗抢就该报警,车被剐蹭了就叫保险公司和交警。” 律师:要看是否是车辆保管合同 对此,炎城律师事务所的王刚律师表示,目前常见的停车场分路边停车位、收费停车场两种。如果车辆在停放过程中被剐蹭或被偷盗,路边停车场因为场地本身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因此负责的可能性很小,路边停车位停车时被收取的费用也仅是公共资源占用费和工作人员管理费,没有财物保管义务;而如果事发是在经营性质的停车场(即专门从事有偿停车服务,有专门的场地、专门的设施,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停车场则有义务履行保管合同,负车辆安全保卫方面的责任。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