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厅16日发布通报,菏泽市和日照市两家企业因环境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均被处以10万元罚款,两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15天和10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山东省环保厅通报内容显示,近期菏泽于楼断面氨氮超标,山东省监控中心将这一断面与周边重点污染源关联分析,发现断面主要纳污企业为巨野县三达水务公司,但这家公司氨氮自动监测数据偏低。5月16日,监控中心对公司进行独立调查,排除设备造假后,对通过采样管路进样和绕开采样管路进样两组数据进行比较,发现两者不一致,初步判定采样系统存在问题。经过前后6个多小时的详细排查最终发现采样管路被人为引入封闭的生物指示池,采集指示池内被稀释的水样。经调查问询,三达水务公司承认私接暗管,干扰采样,对监测数据造假。 5月24日,山东省监控中心通过污染源动态管控系统,发现日照城市排水公司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斜率由1修改为0.5,超出正常范围,自动系统报警,初步判定企业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随后山东省监控中心对这家企业开展独立调查,第一时间进入自动监测站房、控制自动监测设备、固定参数修改证据、检查运营维护记录。经现场询问,企业承认擅自修改了设备参数,对造假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两地环保部门分别对两家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公安机关对菏泽企业案件实施者生产主任田某行政拘留15天,对日照企业运行班长杨某行政拘留10天。 此前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排污收费管理处处长杨子江接受澎湃新闻独家专访,在谈及企业监测数据造假行为时也曾表示,环保部门对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排污单位或运营单位篡改、伪造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行为,会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生产者、销售者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假的,还应公开该生产者、销售者名称及其产品型号。环保部还将不定期通报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