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办公点在县城繁华地带。 一份由湖南郴州汝城县政府作出的“调查报告”,成了原汝城县自来水公司部分退休职工8年来的心结。 2002年,汝城县自来水公司由国有改制为公私合营。该公司多名职工后来发现,两名私人股东涉嫌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控制了改制后的公司,并将其变成私人的赚钱工具,而原职工大部分被买断工龄。 澎湃新闻(香港开奖直播)获取的官方材料显示,两名私人股东还利用与汝城县官方签订的“不平等合同”,4年内从企业提走近600万元分红,而国有股份则在2002年至2013年的十余年间颗粒无收。 两名私人股东在2002年入股时,一人为原郴州市委副书记宋甲武的弟弟,一人为郴州市政协委员。 多名原自来水厂的职工为此上访,汝城县政府于2007年组织调查并形成上述“调查报告”,但该报告一直未予公开。 职工们从私下得到的这份“神秘”报告中,发现了种种“内幕”。8年来,开奖直播们几次向县政府提出公开“调查报告”,遭拒;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开,立案亦被拒。 直到2016年4月,法院终于立案受理这起状告县政府信息不公开的“民告官”诉讼。此时,已是立案登记制实施近一年后。 6月13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该案。 不予公开的“调查报告” 对于汝城县自来水公司于2001年启动的改制,原汝城县自来水公司职工邓柏松称,至少有46名职工对此严重不满,联名写信到中纪委。 2007年,汝城县政府经研室根据县政府安排,组织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国资中心、县审计局、县法制办等5个单位对“县自来水公司改制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在2007年7月20日形成了一份“调查报告”。 但这份调查报告一直未公开发布。职工们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信息得知,这份“调查报告”暴露了一个关键信息:汝城县自来水公司下属的汝城县龙泉制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泉公司”)被郴州市联合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联公司”)以4248万元收购时,审计局进行审计发现,“没有发现任何付款收据和转账依据,原自来水公司也没有该项转让收入。” 邓柏松称,开奖直播们因此要求政府公开这份“调查报告”。 2008年5月4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原汝城县自来水公司职工黄由俭、邓柏松等5人向县政府提出通过县电视台或县政府网站公开上述“调查报告”,遭到拒绝。理由主要是,这是政府经研室人员的调研材料、个人观点和意见,是提供给领导的参考性意见,对内、对外都没有法律效力,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事后,职工黄由俭私下拿到这份“调查报告”。但这并非“光明正大”的公开,所以开奖直播们仍不服气,向法院起诉政府信息不公开。 澎湃新闻发现,黄由俭获得的这份“调查报告”并没有盖公章。但另一份盖有“汝城县建设局”公章的材料,几乎全文引用了整个“调查报告”。 这份材料是《关于黄由俭上访事件的回复》,时间为2007年8月29日,较清晰地梳理了汝城县自来水公司的改制情况。 私人股东被指“空手套白狼” 上述回复材料显示,2001年,“汝城县城镇引水工程”被列入湖南省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经省计委批准立项。项目资金筹措方案是:由汝城县自来水公司内部职工入股206万元,申请扶贫贷款700万元,省引导资金100万元。 2001年8月,龙泉公司注册成立,作为引水工程项目建设的运作主体,注册资本4248万元。 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上述方案没有实行。材料显示,2002年3月,郴联公司开始与汝城县自来水公司洽谈引水工程合作事宜。郴联公司的两个股东分别是宋玉林、朱小波,前者为时任郴州市委副书记宋甲武的胞弟,后者为郴州市政协委员。 2002年12月25日,汝城县建设局作为甲方,与乙方郴联公司签订《合资合同》,撤销原汝城县自来水公司,组建汝城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合同规定,甲方以原汝城县自来水公司有效资产及国家拨款入股,乙方以投资龙虎洞水库引水至桂枝岭水厂等双方认可的新建工程入股。 签订上述合同的同时,宋玉林、朱小波又与汝城县自来水公司签订了“股东转让协议”。协议称,宋出资2166.48万元,朱出资2081.25万元,共4248万元购买汝城县龙泉制水有限公司。 此后,龙泉公司企业法人变更为宋玉林,“全面接管汝城县原自来水公司的生产经营”。 不过,来自汝城县城建局的材料显示,龙泉公司被收购时,没有任何付款收据和转账依据,原自来水公司也没有该项转让收入。 多名原自来水公司的职工认为,宋玉林未出资即接管了该公司的资产,是“空手套白狼”,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