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12日电 12日晚,山东济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微博发布兖州区公安局关于所谓 “抢孩子”事件的最新调查情况通报。通报称,事件属于一起民事纠纷。对于8日晚借机在事发现场寻衅滋事及在网上造谣传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追究。 通报称,6月8日晚21时许,兖州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兖州区和馨家园西区门口发生一起抢夺儿童事件。连日来,经对当事人李某某及其家属、现场目击者等深入调查,本局现已初步查明,李某某(汉族,身份证登记信息为新疆,实际居住地为河北承德,后来又在北京一家家政公司做保洁工作,已辞职)不涉嫌抢夺儿童违法犯罪,仅是与居住在山东省汶上县的母亲发生争执后跑出家门,欲经兖州返回北京。李某某经停兖州期间,情绪未稳,偶遇赵某某、伊某某教育孩子,主动上前说教并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这。 通报称,针对群众反映的8日晚接处警慢问题,目前市公安局已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如确实存在工作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将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于广大群众的批评,本局虚心接受,认真总结,及时整改。同时本局提示,今后对于类似社会纠纷或其开奖直播违法犯罪活动,请周边群众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民警开展执法活动。对于8日晚借机在事发现场寻衅滋事及在网上造谣传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追究。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