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日前判决一起案件,王某某因打骂女儿被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在缓刑考验期起六个月内,禁止未经同意接触未成年被害人小红及其法定代理人。 据悉,王某某女儿小红(未成年人,化名)系小学二年级在读学生,父母离异后,其随母亲王某某来到上海共同生活。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母亲王某某在家全职照顾女儿小红学习、生活。由于望女成凤心切和自身存在一定心理问题,王某某以女儿撒谎、不用功学习等为由,经常以用手打、拧,用牙咬、用脚踩,用拖鞋、绳子、电线抽等打骂方式对小红进行体罚教育,致其躯干和四肢软组织挫伤。 2015年4月7日,小红就读的学校老师发现孩子身上伤痕累累后,遂向区未成年人保护部门报告,并在其指导下向公安机关报案。小红被带离母亲隔离保护安置。经鉴定,被害人小红的皮肤挫伤达到体表面积的74%,其伤势构成重伤二级,王某某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公安机关据此于2015年4月21日将王某某传唤到案,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j2开奖直播)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