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成龙)不满征地补偿方案,三男子多次带人阻拦项目施工,还打伤一名施工人员,最终三男子均被判刑。 去年4月,中铁十局集团西北工程公司108国道改建工程D合同段项目,在长安区马王街办新庄村路段开始施工,占用了马王街办新庄村七组的部分耕地,部分村民因不满征地补偿方案,在村民郭某某、郭某甲、郭某乙的带领下于2015年4月至11月多次到施工现场阻挡施工。 去年11月4日19时20分左右,郭某某、郭某甲、郭某乙等人再次来到108国道施工现场,强行拦停一辆装载机,并在现场殴打一名施工人员,致其受伤。后施工方报警,郭某某、郭某甲、郭某乙于次日被长安警方抓捕。 近日,长安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郭某某、郭某甲、郭某乙多次阻挡施工的行为致使108国道改建工程停工、窝工,对工程进度造成很大影响,经施工项目部统计经济损失达144600元。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郭某某、郭某甲有期徒刑八个月、郭某乙有期徒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