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老字号企业一得阁墨业(以下简称一得阁公司)的前任总经理宋某,以“增资扩股”为名骗取另一公司3000万元,并将骗来的钱用于购买个人理财产品以及偿还个人债务。去年年底,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宋某无期徒刑。宋某不服向市高院提出上诉。昨天记者获悉,市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庭审 检方 增资扩股为名诈骗3000万 现年47岁的男子宋某,大专文化,案发前为北京一得阁公司总经理。 检方指控称,2014年2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宋某以一得阁公司增资扩股为名,与北京市树人文化事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树人公司)的赵某签订《合作投资协议》,骗取投资预付定金3000万元。随后,宋某先将其中的2800万元用于购买个人理财产品,后又将3000万元全部用于归还其个人控制的公司之工程欠款。 据介绍,因宋某迟迟不履行协议并拒不退款,2014年7月13日,树人公司运营总监赵某向海淀警方报案,后警方将宋某抓获。 被害人 股东均对合作投资不知情 被害人赵某在证言中称,2014年1月23日,因业务发展需要,宋某代表一得阁公司与树人公司签订了《一得阁品牌产品总包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宋某多次主动邀请开奖直播洽谈一得阁公司增资入股的事情。 赵某说,宋某说一得阁公司的规划和决策,都是由开奖直播提议再由一得阁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的;说一得阁公司拥有的1000幅名人字画、厂房及办公楼等资产价值至少3亿元以上,希望双方能再次深度合作。 “宋某还多次说开奖直播已向公司董事会汇报,董事会4位董事成员均同意其增资入股之事。”宋某告诉赵某,根据一得阁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时,如果拥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董事会全体4位董事同意赵某增资入股,那么全体股东大会也会通过这个决议。 2014年2月28日上午,赵某和宋某签订了《合作投资协议》。当天下午,树人公司向宋某指定的一得阁公司账号打入3000万元。 2014年6月3日,赵某感觉可能被骗,便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在两位公证员的见证下,用公证处内座机分别拨打一得阁公司4位董事的电话,询问树人公司与宋某签订《合作投资协议》及支付3000万元投资定金之事,4位股东均表示对此毫不知情。 董事长 未授权被告人增资扩股 一得阁公司董事长耿某在证言中称,2014年6月,宋某在一次董事会非正式会议上,提出过要进行增资扩股的事,后形成了会议纪要。但一得阁公司董事会没有提出过增资扩股方案,从来没有授权宋某、宋某也无权对外实施增资扩股。 对此,股东中唯一的监事何某证实了耿某的说法。何某称,2011年8月,一得阁公司董事会聘任宋某为常务副总经理,后来宋某担任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等全面工作。宋某不是股东,但受董事会领导。 被告人 自称没有诈骗主观故意 此案开庭时,宋某辩称,检方指控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开奖直播没有虚构事实和欺骗,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宋某的辩护人表示,宋某无罪,开奖直播没有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公司增资扩股事宜一直在办理中;此外,宋某也没有利用其开奖直播方法骗取对方财物。 宋某辩称,2014年春节前,公司的几个领导曾跟开奖直播说起公司增资扩股的事,称如果开奖直播放弃公司商务楼的经营收益权以及公司的委托经营管理权,那么公司将在增资扩股后,把公司70%的股权对价交给开奖直播本人。“按照规定,增资扩股首先要有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约定日期召开股东会,但股东大会至今也没有召开。”宋某说。 判决 终审判无期 去年12月31日,一中院一审以犯合同诈骗罪为由判处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宋某不服,向市高院提出上诉。 市高院经查认为,宋某明知其有巨额债务尚未偿付,仍以其在一得阁公司的任职和身份,使用一得阁公司增资入股的相关文件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并与其签订《合作投资协议》后,将被害人支付的投资预付定金3000万元,以个人名义进行投资理财和清偿个人债务,致使协议无法履行,被害人的投资款项无法追回,证明其对涉案款项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宋某所提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所提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均不予采纳,维持原判。 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