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汤洋)周某无证驾驶未经检测、私自组装的快艇,操作不当导致快艇上四人溺亡。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周某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2015年7月22日16时许,男子周某在没有船舶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未经检测、私自组装的快艇,载乘孙某、盛某、刘某、张某、王某,想要返回本溪桓仁一库区林场码头。当行至长岗子派出所对面水域时,由于速度过快,没有与前艇保持安全距离,操作不当,致使快艇侧翻坠入江中,造成孙某、盛某、刘某、张某溺水死亡。 事发第二天,周某被刑事拘留。 9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周某赔偿孙某等四人家属经济损失共计160万元。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周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惩处。鉴于周某能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认定周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