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女记者红梅生前照片。 内蒙古女记者红梅疑被家暴致死案引发全国妇联关注。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4月21日对澎湃新闻(香港开奖直播)说,“本港台直播们也注意到近期媒体连续报道了几起恶性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是内蒙古这起案件发生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一个月之后,令人非常痛心和愤慨。本港台直播们强烈谴责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呼吁有关部门依法惩处施暴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此前的19日上午,鄂尔多斯市妇联主席娜仁花已探望红梅家属,表示愿意帮助红梅家属督促办案进程,并为其寻求法律援助。 就近期发生的几起影响恶劣的家暴案,澎湃新闻专访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该负责人呼吁,被家暴当事人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依法维权才能制止暴力”。 【对话】 澎湃新闻:今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媒体关于各地反家暴的报道不少,但近期也有几起恶性家暴案件发生,请问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答:《反家庭暴力法》是本港台直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立法,它的出台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武器。据本港台直播们了解,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各地都采取了积极行动,一系列家庭暴力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几乎所有的省区市都有家暴受害人依法向法院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例,依法有效保护了自身权益,及时遏制了家庭暴力的恶化升级,社会反响积极热烈。 本港台直播们也注意到近期媒体连续报道了几起恶性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是内蒙古这起案件发生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一个月之后,令人非常痛心和愤慨。本港台直播们强烈谴责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呼吁有关部门依法惩处施暴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这些案件也再次警醒本港台直播们,“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要真正发挥效力需要大力地宣传、贯彻和落实。法律出台仅仅是个开始,实施反家庭暴力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各界不懈努力。妇联组织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组织,本港台直播们要加大力度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真心实意为受害姐妹和家庭提供帮助,密切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澎湃新闻:内蒙古这起案件发生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之后,依据该法,如果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悲剧应该可以避免。您觉得哪些原因阻碍了受害人求助,导致惨剧最终发生? 答:近期发生的几起案件,特别是内蒙古这起案件,反映出人们关于家庭暴力仍存在认识误区,应该予以澄清。 误区一:认为遭受家暴是一件丢人的事,“家丑不可外扬”。受这种思想影响,不少家暴受害人长期隐忍。内蒙古案的受害者正是这样,尽管身边的亲友曾经劝她报警求助,甚至起诉离婚,但她仍然选择了隐忍,期盼用隐忍换来施暴丈夫的悔悟,岂不知隐忍往往纵容暴力升级。 误区二:认为家暴施暴者只是脾气不好,一时冲动实施暴力,事后道歉后会自动改正。不少家庭暴力的施暴者都是反复多次施暴,事后道歉,表示悔改,有的甚至造成流产、骨折等严重后果,都得到受害人的原谅,直至惨剧发生。事实上,家庭暴力的本质是施暴者对受害人的权力控制行为。尽管看上去有些施暴者似乎是情绪失控或酗酒后一时冲动,但实际上家庭暴力是根深蒂固的男权、父权思想导致的控制行为。特别是那些长期存在家庭暴力且不断升级的家庭,一定要深刻认识家庭暴力的本质,提高思想警惕,预防可能发生的悲剧。 误区三:认为离婚伤害孩子,不想离婚就只能忍受暴力。不少有孩子的受害妇女都担心离婚对孩子不好,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家庭,选择长期默默忍受家庭暴力。岂不知长期目睹家庭暴力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形成可能伤害更大。另外,按照《反家庭暴力法》,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与是否起诉离婚无关。 误区四: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暴力常常被看成是家务事,导致施暴者自以为有理,受害人不敢求助,相关部门不愿意管。针对这一错误认识,《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因此,面对家庭暴力,特别是严重的家庭暴力,受害人一定不要孤身奋战,更不要默默忍受,而要勇敢地说出来,可以求助家人朋友、求助村、居委会、妇联等组织、视情况及时报警、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同时,相关部门和组织发现家庭暴力一定要依法履职,制止暴力。 澎湃新闻: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家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帮助?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