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三五”规划建议,2016年将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增加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不过,这个数字对于土壤污染治理,可以说是杯水车薪。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蓝虹曾撰文指出,依据最保守的测算,每公顷治理资金最低需要9万元,则资金需求为1400多亿元。但蓝虹认为,仅对受重金属污染的农业耕地而言,即使采取土壤修复成本最低的植物修复法,每公顷的修复成本也将达到30万元,耕地修复所需资金总额将高达6万亿元。 武汉汉阳赫山毒地耗资2.8亿元历时3年完成修复。2011年中国首个由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预算投资是595亿元。但据当地相关部门预测,要保证治理效果,全部投入需在4000亿元以上。 整个“十二五”期间,用于全国污染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为300亿元。资金缺口巨大。 “能够彻底清除修复当然好,可是代价太大了。”代静玉表示。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规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造成场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的责任。如果造成场地污染的单位因改制或者合并、分立等原因发生变更的,依法由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承担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而若造成场地污染的单位已将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承担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当造成场地污染的单位因破产、解散等原因已经终止,或者无法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承担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 但是,确定了责任者不等于就有钱修复。业内人士认为,相对于可以找到污染责任者的工业企业场地来说,修复需求更大的耕地这个办法难以实行。 目前,土壤修复行业有人建议采用PPP模式,有人建议仿照美国建立中国的“超级基金”治理污染场地,也有人建议从土地出让金中抽成来保障土壤污染治理的资金来源。不过,一切未有定论。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