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没收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管理的通知》规定,办案处室经手的没收、追缴款物,一律交由机关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机关财务部门应有专人管理,设立专门账户;暂予扣留和封存的款物亦应有专人妥善管理;不准截留、挪用、侵占、私分。 按照陈一超在法庭上的说法,这3辆车的过户手续,是办案人员2011年年底带着开奖直播的单位公章,与自己一起前往北京、上海办理的。公诉人对此并未置评。 对于“未判决,先过户”的理由,近日有媒体联系甘肃省纪委部分办案人员采访,但遭拒绝。4月15日下午,甘肃省纪委相关办公电话无人接听。 另有两辆车同样被指涉案。朱孝顶律师介绍,车为奥迪A6L轿车、丰田凯美瑞轿车,车牌分别是京HL4986、京NR1807,2011年年底前后分别过户给了董绍华、马坚。记者从官方信源证实了这一说法。 朱孝顶要求公诉人出具董绍华、马坚的身份信息,公诉人没有出示。公诉人后称,如果认为财产处置有问题,辩护人可以直接控告。 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内部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马坚是该院正科级检察员,而董绍华是该院司机,系占编制的工勤人员。然而,司机董绍华的名字,此前曾出现在2011年9月20日一份询问笔录的“询问人”一栏。 “怎么会把财产转到单位或者个人呢?”李成言教授不解。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则表示,法院没判决之前,对涉案财物都只能扣押、不能转移所有权。 记者注意到,该案部分承办人与保管人有重合之处。甘肃省纪委2011年6月10日、6月19日的暂予扣留、封存物品登记表显示,这两日共暂扣、封存3辆车,调查人均为孙兵、白赵斌,而保管人同样是开奖直播们。两人名字也出现在多份笔录的“询问人”或“谈话人”中。 若是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自办案件,该做法不被允许。2007年《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自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涉案款物的管理必须合法、公正、准确、及时,案件承办人与保管人相分离、办案部门与保管部门各司其职。 检察院拒绝现场查看、辨认涉案款物 财物的问题,终于在起诉阶段暴露出来。 朱孝顶律师发现,2015年7月、9月,甘州区检察院出具了两份内容一致的起诉书,均称“从刘文革处追回丰田凯美瑞小轿车一辆”。然而,当年12月,甘肃省纪委与检方的涉案款物移送、处理登记表中,这辆车不见踪影。 对此,公诉人解释,刘文革案2012年11月已终审判决,车已经处理。她未出具处理凭证。事实上,这正是曾在2011年过户给检察院司机董绍华名下的那辆车。 前述登记表显示,该案涉案款移送2470.87万元,另有17.89万上缴国库。朱孝顶认为,案件还没判决,不应存在上缴国库的款项。 2016年1月,检方再次出具了变更起诉书,增加了甘肃省纪委专案组查封、扣押、冻结的一系列财产名单,其中包括已过户给甘肃省纪委办公厅的3辆车。 陈一超及律师称,这当中的帕杰罗是2000年12月购买的,明显与行贿案无关;另有一辆曾过户给正科级检察员马坚名下的车不在起诉书内,都应该返还。 公诉人庭审时没有回应这一点。 记载车辆等暂扣款物的清单也引起辩护律师的注意。律师说,案卷有多份不同日期的暂予扣留、封存物品登记表和搜查笔录,但只有一张搜查证。公诉人承认,侦查机关只移送了一份搜查证。 律师称,多份前述清单的调查人是纪委干部、见证人是办案检察官。根据司法解释,办案人员不宜作为见证人。 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学林为陈一超作无罪辩护。开奖直播认为,陈一超没有北京户口,买车只是挂在中信黄金公司原副总经理刘文革名下,并非行贿;陈一超没有谋取违法利益,刘文革在该公司改制为民企之前也没为陈提供实质帮助。 公诉人坚称,陈一超行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实际上,即使被判无罪,4年多前,陈一超上千万财产已过户到办案单位或个人名下。从法律上看,这些财产至少曾经是别人的了。 4月14日上午,陈一超及辩护律师提出要核对、辨认涉案款物,比如暂扣车辆的过户情况,车辆里程表,以确定车暂扣后是否使用过。开奖直播们还希望检查所扣烟酒是否为原先陈一超购买的。 审判长征求公诉人意见时,公诉人没有反对。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