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卫计委发文认为,宁乡县妇幼保健院与汉森制药的合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宁乡县城区临二环南路和319国道西南角,汉森健康产业公司与宁乡县妇幼保健院合资建设新妇幼保健院的土地没有动工的迹象。 红网长沙4月1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喻向阳)中国南方的四月天,处处都是草长莺飞,位于长沙市宁乡县城区临二环南路和319国道西南角的一块土地上也是如此,绿绿葱葱的树木,一条小溪哗哗流过。 按照计划,在城郊这块土地上,汉森制药(002412.SZ)全资子公司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下称“汉森健康产业公司”)将与宁乡县妇幼保健院合资建设新的妇幼保健院,原本2015年动工,2017年投入运营。 但是,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4月11日,红网记者获得的一份长沙市卫计委下发的《对<关于将宁乡县妇幼保健院和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合作新建‘宁乡妇女儿童医院’作为社会资本办医试点项目的请示>的回复》显示:……依据宁乡县妇幼保健院和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内容来看,不符合上述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 这对汉森制药来说颇为烦恼:前期募资2.49亿元(共募资10.8亿元)用于投资建设宁乡妇幼保健院的计划或将遭遇夭折。 汉森制药与宁乡妇幼保健院合资建医院 公开资料显示,宁乡县妇幼保健院坐落于宁乡县城白马大道,始建于1953年,占地11亩。“去年,医院的病床使用率达到了180%。”4月11日上午,在宁乡县卫计局大院里卫生服务站四楼的一间办公室里,宁乡县妇幼保健工会主席郑欣然对记者说,“为了多腾出病床,有3个科室在外租民房办公。” 为了实现宁乡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宁乡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引进社会资本解决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并与汉森制药一拍即合,联合办院。宁乡县妇幼保健还特意在宁乡县卫计局办公大院里设立了推进此项目的工作组,郑欣然任负责人。 汉森制药公告显示,2015年9月2日,汉森健康产业公司与宁乡县妇幼保健院签署协议,大致内容为:汉森健康产业公司与宁乡妇幼医院现有在编干部、职工和妇儿医院核心骨干自愿成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此“合伙企业”以现金出资方式认购并持有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股权;妇儿医院注册资本1亿元,汉森健康产业公司出资9000万元,合伙企业出资1000万元。规划选址用地108亩,2015年开工建设,2017年建成投入运营。 争议中试水,遭国家法规喝止 据宁乡县妇幼保健院知情人士透露,医院与汉森健康产业公司合同签署前,国家卫计委就“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已在网上征询意见了。 2015年底,国家卫计委的文件正式下发,宁乡县卫计局为了慎重起见,就与汉森制药签署的合同上书长沙市卫计委,2016年3月24日,长沙市卫计委下发文件,否决了宁乡县妇幼与汉森制药的合作,认为“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 长沙市卫计委在文件中称,国家卫计委《关于引发各级妇幼健康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妇幼发【2015】54号)和《关于引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等明确要求,省、市、县三级原则上均应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和区域卫生规划、医疗结构设置规划进行合理设置,建设规模适度…… 汉森制药的尴尬 国家卫计委政策的出台,或将汉森制药雄心勃勃推进的大健康产业计划遭当头一棒。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