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一专车司机涉多“罪”被抓》 广州日报讯 (记者周伟良 通讯员刘明)深圳交警昨日通报了滴滴专车司机撞人逃逸案最新调查情况,滴滴专车司机翁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快车司机李某在事故发生后未报案,也未对伤者积极施救,而是驾车离开现场,深圳交警正对李某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开展调查取证。 交警部门调查显示,事故在120、110接警平台记录,共接到5次相关电话。 120平台共收到3条:当日22时30分,来自于受害人叶某,该电话是伤者叶某使用蔡某电话拨出,后让滴滴快车司机李某告知120事故现场具体位置。之后,派出所巡防员杜某在事发点附近巡逻时发现事故并拨打了120。还有就是110报警平台拨打过120。 110报警平台共收到2条:当日22时34分路过事故现场的市民陈先生报警。23时06分伤者叶某到医院后电话报警。 经查,翁某驾驶的粤B4B3××肇事车辆,所有人为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从2014年11月与滴滴公司签署租赁合同从事专车服务。滴滴公司在事发40余小时后才安排人员与交警对接。 事故发生前,李某通过滴滴打车软件约定在滨河大道搭载乘客的行为,与乘客进入机动车道发生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事故责任。滨河大道属城市快速路,参照高速公路管理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通行,不得停车、上下乘客。违反规定的处1000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记12分。事故发生后,李某有条件报案未报案,也未对伤者积极施救,而是驾车离开现场,交警正对李某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开展调查取证。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