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八年,并处罚金。 王海的辩护人认为,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王海诈骗的罪名没有异议。王海系初犯、偶犯;王海认罪态度好;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被害人为王海购买的物品都是实际发生的,王海也实际使用,在这些物品上王海不具备主观上的诈骗,不应算在诈骗总金额内;王海家属代替王海积极进行了退赔,符合从轻处罚的情节。希望法庭对被告人王海从轻处罚,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三年。 庭审最后陈述阶段,王海向法庭表示:“我认罪,我确实做出了违法犯罪的行为,但对犯罪数额有意见。” 此案未当庭宣判,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