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三种例外情况:1.你能证明债主和你的配偶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你们夫妻实行AA制,且债主知道;3.你能证明配偶举债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除此以外,一律推定为共同债务。 如果你无法证明以上三种例外情况,法院就会根据婚姻存续期的债务,直接“推定”为共同债务。“推定”的潜台词就是“宁可错杀,不可错放”,既然无法证明是配偶的个人债务,那就简单粗暴地认定配偶借的钱就是你们俩夫妻共同享用了,既然是夫妻,有难同当,就一起还吧!什么?你们现在已经离婚了,那肯定是假离婚,逃避债务啊,一样要负连带责任!这就是一盘死局,我总算知道什么叫无计可施。 这篇网络爆文和其他有着相同遭遇的人,直接推动了这一特殊群体的相互慰藉。一个名为“抱团取暖”的微信群,成为这一群体较早的根据地,随着参与者越来越多,大家意识到,既然普遍认为“24条”存在问题,有没有办法改变呢? 于是有人组建了“愿司法公正24条修正”微信群,并积极和法院、妇联联系,以期改变群体困境,他们通过QQ群微信群全力做这样一件事希望法律机关重构家庭债务承担规则,“在法律框架之下解决这个问题。” 其中一个参与者“小羽妈妈”说:“我们一直反对过激行为。我们倡导的是即使山穷水尽,也要热爱生命,并对生活抱有热情与梦想。我们的目的是引起相关机构注意,重建夫妻债务规则,以便社会更加和谐。” 目前看来,这种努力显露出一定的效果,围绕“24条”所产生的争议,除了不断引发媒体关注外,同时也引起了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法律学者、律师群体的关注。 “24条”自2004年4月1日施行以来,已走到第12个年头,对夫妻债务,“24条”引发的争议,从理论界到实务界,一直没有平息。 特别是随着经济发展,婚姻关系与个人财产安全成为必须正视的问题。 网友热议: >傲到骨子里的籹人:在小贷公司上班时候遇见过很多客户借款为了让配偶背债的,还有为了拿债务威胁阻止离婚的,也有以债务报复配偶的。 >安啦:结婚前需要个几年的了解和相处真的很重要 >茚寒若:我想知道有多少女生是对这条法律不改不结婚 >烤肉范儿:我深深知道这个有多么重要因为我和妈妈就是受害者 >遗落在森林里的红玛瑙:夫妻共有财产和共同债务,本身就不合理。其实不知道法律保护了夫妻的什么?王宝强和马蓉就是例子。 >D先生怎么都吃不胖:这个同意。虽然按照现有的质证规则无法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但还是希望能调整一下。目前是有失公平的。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