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文举了个例子说,“农户会问,为什么要按照大商所的玉米期货价格,而不按照当地价格作为标的来理赔。这时工作人员就得解释,为什么大商所的 价格才是真正公平的价格,不会受人为操作;相比之下,当地价格可能出现某个大户或者某个大企业垄断,这样价格就会有失真风险。” 此外,在王爱文的推广工作中,他总结出,推广的时间点把握也很重要。 他解释说,东北玉米是一年一季生产,一般在9月末至10月秋收。9月农户本来就急需支付油钱、机器钱、人工钱等,这时保险公司来推广,要让他们 拿出五六万元去买保险,推广难度就很大。“春天买种子化肥要种地的时候,手里还能有点钱,种完地之后,农民可能就没余钱去参与投保了。所以6月到9月不适 合推广。” 金东升表示,监管部门将承保期延长到12月15号,这样就可以推广针对玉米1705合约的保险了。比如11月农户卖出一部分粮,手里就有点余钱了。 他进一步解释道,公司设计了针对期货市场1月、5月、9月合约的方案,比如针对1月玉米期货合约设计的方案,正好可以保护秋收时的玉米价格波动 风险;1月到5月正是农户大量卖粮的时候,针对5月玉米合约设计的方案可以保护农户卖粮时的价格风险。等到农户粮食卖完了,风险也就没了。 “一开始试点,我们是在人为推广这个模式,等到后来就会顺其自然,越做越好了。那时,农户就会选择自己合适时点,自然而然地循环起来,就更科学了。”金东升说。 业内人士介绍,从服务的专业性角度来看,atv,点价与行权时机是很关键的,这需要专业的研究能力,期货公司在这个过程中不可缺少。 种粮大县的喜与忧 上周二,大商所办公大楼中来了几位特别的访客。 大豆种植大县、“期货+保险”试点之一——嫩江县的县长王海东带着县里的几位合作社负责人和种粮大户,来对模式总结经验、提建议。 从最初的“听了几遍都没听懂”到后来的大力、坚决支持,王海东感受到,“保险+期货”模式正是保障农业收入的“法宝”! “三年前,我们开始接触期货,我觉得我们的农民不能永远徘徊在大商所之外。现在真正走向大型合作社、敢种几万亩地的农民,绝不是过去纯种大豆的散户。”王海东说,价格波动是个大问题,0.15元/斤对种大豆的人来说,某种意义上讲,占利润百分之六、七十。 “这几年,农民参与投保获得的额外利润,从少到多,模式也逐渐成熟。去年投保后,县里每户农民每吨能比市场价多得300多块。”他说,大商所在做的事情并非阳春白雪,我们国家大豆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衍生品,在国际竞争中也和对手有了一个同等的平台。 常宝全,嫩江县先进镇理事长,是此次王海东带队的随行人员之一。他介绍说:“我从2013年开始浙商期货跟我们试点点价、平仓。从2013年我们简单做了一点,2014年大规模做,实际2014年我受益了几万块钱,2015年是12万多块钱。今年现在来看,现货价格还是1.65元,按今年的保单是保的1.875元,现在来看是直接受益。” 嫩江县农业合作社成员孙永权表示,合作社目前有5万亩土地,已经连续种植了5年,他在肯定了机制带来的好处后,建议模式在分期分批投保方面有所进展。 由于东北农民及合作社种植粮食规模较大,一次投保资金对农民来并不是个小数目。保险公司推广人员已经感受到这个问题对推广带来的阻力。期货公司对投保的灵活性也进行了研究。 浙商期货总经理胡军介绍说,分批分期投保已经在公司的完善计划之内。 从项目落地到执行,一路跟下来,胡军已经深谙其中的“机巧”。她表示,期货公司和农民的利益是一致的,深入且灵活研究方案,确保农民利益,是期 货公司的目的所在。该公司在采用国际通用原理的基础上,灵活加入自己团队的判断,在上一轮的“期货+保险”试行中,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从服务角度来看,作为中介机构之一的期货公司有利可图,即金融服务成本涵盖在保费之内,也是项目持续性的重要环节。从试行结果来看,徽商期货团 队目前在成本范围内有效实现了农业保险的功能。“下一步,我们将研究保粮食收入的险种,也就是说把产量和价格同时保进去。对农民来说只要核定好一个农民一 年多少地,这亩地上面大概今年产量是多少,就可以保总产量、总收入,用产量加价格同时保价。这样做对各方都有利。”胡军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