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机制不畅更让民企投资顾虑重重。PPP项目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民企投资不仅要看“钱景”,还要看退路。虽然2014年底发改委颁布的《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政府要“依托各类产权、股权交易市场,为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渠道”,但并未明确具体的操作流程。实际操作中,由于融资合同的股权变更限制较多、合同体系之间的交叉性较强等原因,民间资本很难以正常方式退出。采访中,不少民营企业家表示,现在政策对退出机制的安排,偏重于非正常方式退出情形下的临时接管、政府回购等,不到万不得已,企业肯定不愿意非正常退出。目前对正常退出情形下的政策安排还不够完善,企业参与PPP项目肯定有顾虑。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