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管部门列入强制退市名单一个月后,*欣泰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上市公司申请行政复议确实有“成功”的先例,如水井坊和天目药业,风神股份甚至在行政复议失败后直接将证监会告上法庭,并且也获得了胜诉,*欣泰能否重复开奖直播们的“成功”呢? 事实上,15个跌停后,*欣泰的总市值已经缩水至4.8亿元,*欣泰投资者持有股票的价值也已十去七八,虽然盘中有打开跌停甚至涨停的诡异情形出现,但也仅仅给了投资者割肉离场的机会而已。无论翻案成功与否,在2015年7月14日赔付基准日至7月8日欣泰确认将强制退市期间,该股换手率达1650%,兴业证券的赔付方案将无法适用大部分现有投资者,能不能翻案对于因持有*欣泰蒙受损失、已经割肉离场的投资者而言毫无意义。 申请复议垂死挣扎 *欣泰申请行政复议出乎大部分人意料。 8月2日,*欣泰发布公告称,将于8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三项内容,其中之一是审议授权大成律师事务所就《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提出的行政复议。 按照惯例,这一般都会获得董事会通过,但行政复议能否成功就不一定了。和此前行政复议成功的水井坊和天目药业以及行政诉讼胜诉的风神股份不同,*欣泰的违法事实清晰,且承销商兴业证券也决定对投资者进行赔付。多名律师均对记者表示,此次*欣泰提出复议,最好的结果是调整处罚方案,稍微减轻处罚的力度,摆脱退市危机几乎不可能。 不过,*欣泰可以合理使用行政复议的权利来争取更多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之规定,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若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享有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权利。若复议失败,*欣泰很可能将提起诉讼,这样可以为*欣泰退市前的准备争取时间,拖延投资者索赔工作,让二级市场有出现更多变化的可能。 但对于正在进行强制退市程序的*欣泰而言这或许只是垂死挣扎。因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相关部门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于复杂案件,可以延长30天,所以最长是90天。 根据安排,*欣泰股票自7月12日复牌,30个交易日(8月23日)后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则必须在15个交易日内(9月13日之前)作出是否暂停*欣泰股票上市的决定。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杨兆全认为,单从程序上讲,欣泰电气基本上没有绝处逢生的机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就会被交易所摘牌。 尽管*欣泰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里特别注明,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对象包括,截至8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证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但在记者接触的*欣泰股东中,却鲜有对此感兴趣的。 打开跌停股民割肉 确实,相比*欣泰申请行政复议的消息,已经伤痕累累的投资者更关心的是赔付方案能否发生变化。 尽管*欣泰自身和各大证券公司都发布了不少公告劝阻投资者注意买入*欣泰的风险,但*欣泰确定将强制退市后,与预期的连续跌停稍微不同的是,这只股票在8月2日、8月5日打开了跌停板,7月27日甚至还出现了一次诡异的涨停,可见有大批博傻资金义无反顾地冲入了这艘注定沉没的船。 这在一方面拯救了已经绝望的原*欣泰投资者,不少人借机割肉离场,但即便如此,受到的损失也是极大的。“如果原来买入50万元,割肉后就只剩5万元了。”来自湖南的*欣泰股东赵先生告诉记者。 这些割肉的投资者大多无法得到赔付。这是因为从兴业证券设置的赔付日2015年7月14日到7月8日*欣泰确认将强制退市的这近一年的时间里,该股票换手率为1650%,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人数寥寥。 赵先生于去年12月10日买入了*欣泰,属于不符合赔付条件的股民,但赵先生认为,真正的造假揭露时间应该是6月2日,证监会发布了欣泰欺诈上市、处罚的先行告知书后。“*欣泰去年7月份虽然被立案调查,但并没有说原因是欺诈上市,在此期间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有十几家之多,不能因此就把责任都推给股民。兴业证券应该赔付所有在6月2日之前持有*欣泰股票的投资者。” “如果*欣泰能够给本港台直播们赔付,它不退市也可以。”股民叶先生向记者反映,“自*欣泰打开跌停板,许多股民都已经割肉离场,开奖直播们无法获赔。”叶先生认为,兴业证券设立对自己有利的赔付时间段并不合理,赔付时间段应该由证监会设立。 从目前的情况看,大部分股民都接受了*欣泰造假的事实,对*欣泰退市也并无太大异议,但开奖直播们不能接受如此敷衍的赔付。相比早已“无钱可赔”、不能按规定回购股票的*欣泰本身,兴业证券是这些股民获得赔偿的主要指望。 赵先生反映,开奖直播们向*欣泰和兴业证券打了不少电话,但得到的回复都是“看公告”。上周五,兴业证券在上海召开闭门座谈会,讨论赔付范围、赔付基准日等基准事宜,证券诉讼律师宋一欣、厉健等出席,但对谈话内容“要求保密”。 新金融记者 罗亦丹 作者:罗亦丹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