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1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农发行新疆分行营业部在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中,未按规定流程审批、发放贷款,被中国银监会新疆银监局罚款三十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为处罚原文: 新疆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农发行新疆分行营业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银监罚〔2015〕2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曾源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被处罚当事人在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中,未按规定流程审批、发放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5年9月30日 来源中国银监会)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