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年左右,不止一个著名人物谈起过现在的互联网已经完全错了这个看法。比如www的发明者Tim Berners-Lee,或者Twitter创始人Evan Williams,考虑到www几乎是人们使用互联网最重要的部分之一,Tim Berners-Lee的看法是不应该忽视的。 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首先要问的一个问题应该不是如何解决互联网错了这个问题,而是问“到底哪错了?”。这不奇怪,大多数用户没留意过这个问题,毕竟,互联网这个词在过去这些年里面发生了太多变化,人们刚刚觉得有点不对劲,还没来得及真正感知到这种变化的意义,就来到了今天。而现在我们使用的互联网,和10多年前已经大不一样了。 要回答这个问题很简单,只需要想一想,现在一个典型用户,每天大约使用多少个互联网服务(网站或者 App)。大部分人的答案恐怕不会超过10个,尽管手机上装满了app,但实际高频使用的,就那么几个。美国人就是Google / Facebook / Amazon / Instagram…中国人就是BAT系列、微信、天猫,再加上一个美团。这几乎是全球同步的趋势,人们使用的互联网服务越来越集中了。 在10多年前,Google虽然已经成为互联网世界的中心,但Google的理念是分发流量,让人们找到需要的东西,就可以离开Google去其他网站。在Google之后,这些年兴起的大公司里面,每一个都是试图让用户尽可能久的留在自己服务内,不要去其他地方。他们占用了用户越来越多的使用时长,他们反客为主开始吞噬互联网。智能手机普及之后,开奖,这种集中化趋势发展的更快了,除了流量和时间的集中,资本层面的投资、并购也从来没停止过,所有变化,都是朝着更集中的方向发展。 互联网中心化之后,用户的利益就开始不断被侵犯。过去内容分布在互联网各个角落,想找到他们需要花点时间,但是想干掉它们也不太容易。今天,你往朋友圈转一篇王五四的文章就知道了,不出10分钟,就会有无数好友告诉“已经看不到了”。除了“根据法律法规”删除文章之外,一个企业可以创造无数理由,轻松让自己平台上的内容消失。过去,内容掌握在创造者自己手里,企业没法轻松干掉它们。换一个角度,过去那些需要动用法律才能拥有的权利,现在已经被下放到了企业手里。 企业控制的不仅仅是一个帖子,他们控制的是数据,并且是用户创造出来的,本来不属于他们的数据。再看最近苹果下架应用的这件事,这里我们不讨论苹果在此事中的态度,只看本质。从本质上说,苹果提供了设备和通道,真正的购买关系是最终用户(使用iPhone的人)和开发者之间(开发App的人)形成的,苹果商店提供了一个通道。 但现在问题是苹果这家公司,可以在买卖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使得这个生意做不成。最终用户愿意花钱,开发者甚至愿意免费提供,但就算买卖双方都同意,只要苹果不同意,用户就得不到这个app,因为 iPhone是封闭系统,除了通过app store,用户没办法把app装到自己手机上。(企业部署可以解决一点点问题,但这里我们不讨论这种特殊情况)。 一家企业拥有如此巨大的权利,这是计算机发展历史上从来没出现过的,甚至可能在人类历史上都是罕见的。你能想象在传统时代,你想跟鞋匠买一双鞋,但是商店就楞是让你这双鞋拿不到手吗?就算是考虑到城管的存在,你和鞋匠也可以私下找个没人的地方交易。但在iOS上,这都不可能了。 在这个时代,企业的权利越来越大,用户拥有的权利反而越来越少。这样的例子四处可见。再比如说,用户在网盘里面存了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是用户创造的,理论上说用户是拥有它的,但是如果帐号被封了,这些数据也就很难拿回来了。被封的原因有很多,有一些大概是合理的,一些不合理,还有一些是因为出错。但不管因为什么,无论这种事情发生概率多低,一旦被封,你创造的数据就没了。 更极端的例子是购买之后的各种数字产品。这个时代人们可以轻松的在线上买音乐、电影、游戏、软件,和过去不同的是,尽管用户花了钱,但是并不能拥有这些产品。就算不谈帐号被封的极端情况,这些东西仍然可能会突然消失,比如版权方撤回了版权,你之前就算买到过它,从此之后可能也就没法再使用了。相对于传统模式,我买到了一盘游戏机卡带,它就是我神圣不可侵犯的私人财产中的一部分,想拿走它们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要它不物理损坏,我永远可以玩下去,或者送给别人玩,在数字时代,这些都不可能了。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