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监管机构而言,金融业态的重构以及金融业务与场景的高度融合,需要重新评估现有机构监管模式的有效性。举例来讲,atv,在万物载体的模式下,支付行为的参与者不再局限于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智能硬件制造者等更多的跨界巨头也将成为重要一环。 届时,该如何界定被监管主体?如何界定被监管金融业务?如何确保在保证监管效率的前提下减少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的现象?都是新形势下监管机构需要应对的新问题。 金融强监管时代,效率与安全的再平衡 2017年7月中旬结束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监管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金融业正迎来金融监管新时代。 在机构层面,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是适应金融业务混业经营大趋势的监管应对措施。同时,对于强化金融监管,金融工作会议有三个比较新的提法:一是强调“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即所谓的无死角监管;二是强调“更加重视行为监管”,注重从被监管主体的金融行为属性来对应监管机构,大大降低监管套利的空间;三是强调“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即监管问责。 在强监管及监管问责的新形势下,面对无现金社会等新技术、新业态的降临,如何把握好安全与效率的平衡,无疑也会成为监管机构需要面临的一个挑战。 对于新技术与旧业态的冲突与合作,站在从业者的角度看,主要是一个资源与利益的重新分配问题,大家争的,无非是在未来的行业格局中,谁的份额大一些,谁的利益多一些。而站在监管和政策层面去看,更多的则是一个效率与安全的问题,新技术通常会提升行业效率,政策是欢迎的,但也会再带来很多不确定性,如对现有模式的冲击可能会产生安全的问题,需要综合考量,既要预防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又不能因为监管因素削弱本国金融科技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问题在于,安全与效率,几乎是一对永远的矛盾统一体,既相辅相成,又对立统一,最难的就是平衡度的把握。若过于强调安全和风险防控,则可能会延缓无现金社会的到来速度,甚至对支付机构和银行的业务创新乃至生存发展都带来较大影响;若从效率的角度出发,创新和便捷性是没有问题,但又难免会带来一些安全上的隐患。 谈四点建议,权作抛砖引玉之言 这种情境下,笔者从个人角度谈四点建议,权作抛砖引玉之言。 一是大力发展监管科技。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大幅提升监管效率,提高监管能力和覆盖范围。就现阶段来看,在对部分互金机构的监管中,atv,已经出现了基于系统对接和公开数据挖掘的风险预警体系,这属于监管科技的初步应用。随着更多数据信息的接入和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监管科技还应有更多的表现形式,比如推动金融业务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速度,充分利用区块链的不可篡改特性,降低违规行为发生概率。 二是借鉴监管沙盒思路,实现安全与效率的动态平衡。通过沙盒测试,一方面可以在监管机构的控制下实现小范围内的真实环境测试,在沙盒测试中,受测试者不因测试本身而丧失任何合法的权益;另一方面,沙盒测试可以为监管机构提供清晰的视角来看待监管规定与金融创新的辩证关系,及时发现因限制创新而有损消费者长远利益的监管规定,并第一时间调整,真正让适度监管、包容监管等创新监管精神落地。 三是实施分类监管策略,细分不同业态、不同机构甚至不同业务的潜在风险概率,针对性实施不同的监管策略。这里,可以借鉴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经验,为兼顾账户实名制要求和便捷支付的效率要求,监管机构对个人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实施了分类管理,账户开立时要求越严格,账户功能便越齐全,反之则反之。同时,在支付环节,按照“大额支付侧重安全、小额支付侧重便捷”的管理思路,在要求大额支付必须采用多重认证方式确保安全的同时,也允许在“云闪付”、“扫码付”等小额便捷支付中采用免密方式。 四是正视货币口径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潜在变化,对货币政策有效性进行实时评估,并作动态调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