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一期的《财富》500强榜单中,中国互联网公司的代表阿里巴巴和腾讯终于首次勉强入榜,排名靠后,引发了外界一阵讨论。反倒是两家公司本身并没有什么声音,相关消息既没有出现在各自的新闻稿里,也没有在投资者关系网站或官网上找到只言片语。 从汇聚了国内最精锐公关队伍的阿里巴巴和腾讯、以及互联网公司快速反应的特点来看,两家公司对“500强”默不作声,至少表明了一种心态。 中国互联网的A和T真的在乎上不上榜吗?
本质上,《财富》500强是一种仪式,它增加了《财富》杂志这个媒体的知名度,就像造榜的胡润一样,让自己扬名。这反过来又提升了榜单的权威性,相辅相成。既然是仪式,就要有一个规则和标准,就像婚礼一般都要凸显新娘的尊贵,庆功宴要给贡献最大的那个人聚光灯一样。 一直以来,500强的评选标准都是Gross Revenue,即总营收。有人说只看这一个维度不公平,那么如果看3个维度、7个维度就公平了吗?在《财富》的游戏丛林里,只比较总收入,至少它给出了一个评判标准,单一且清晰,我收入220亿,你收入230亿,你就该排在我前边,从这点看是最公平的事。本来《财富》评选的是“500 largest companies”,直译是500大,中国人把它翻译成了“500强”而已。 只不过,这个排名能在多大程度上客观反映一家公司的实力,是否跟得上由互联网技术驱动的新经济和新模式的创新脚步,究竟会在哪些层面具有多大的指导价值,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沃尔玛连年“霸榜”排第一,去年总营收4860亿美元,约合33000亿人民币。因为卖出去的货都是自己的,所以营业额可以被计入营收,无可厚非。同样是卖货,阿里巴巴上一个财年的总收入(revenue)为230亿美元,按照榜单标准根本无法与沃尔玛比。但它的营业额(GMV)有5470亿美元,约合38000亿人民币,超过了沃尔玛。可阿里的GMV中只有很小的几个点(平台扣点)可以被计入营收,它最主要的营收来源是广告和推广费。 这样看,谷歌、Facebook这种以卖广告为主要盈利模式的公司在榜单排名上并不划算。相比,以卖硬件和卖服务赚钱的苹果,以自己卖货和卖云计算为主的亚马逊的排名更靠前一些。 有意思的是,腾讯在这次的榜单中排名第478位,比它靠前两位的是一家“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即山西省国资委控股的晋煤集团。你说这两家公司有什么可比性呢?可能游戏和社交没了,人的生活大不了倒退10年,该怎么活还怎么活;煤没有了,以现在的新能源水平看,很多行业和人会被饿死。仅此而已。 所以说,在《财富》杂志的游戏规则里,以总收入为标准给全世界公司排座次无可厚非。但如果企业家太把这个榜单当回事,Mr.Key觉得实在也没这个必要。其实自己的公司几斤几两,有没有成长性,员工是一流的还是三流的,有没有士气,企业家心里肯定都有杆秤。榜单上的数字只不过是在需要仪式感时的一个脸面。
既然总收入太片面,到底该用哪些标准去衡量一家企业的实力与价值?想必很难有一个让绝大多数人信服且认可的标准。有人说净资产收益率(ROE)是一个重要标准,没错,简单说它是公司净利润与净资产的百分比,反映公司使用自有资产的效率,及股东权益的收益能力。 Mr.Key觉得,除了总收入和净资产收益率,再配上一个“单个员工营收贡献”(总收入除以总员工数)可以更好地降低不同模式公司之间比较时可能产生的偏差。财富(Fortune)官网发布的500强名单背后有各种维度的筛选选项,以官网统计的各公司员工人数计算,沃尔玛在全球一共解决了230万人的就业,公司年度总收入4860亿美元,单个员工的贡献价值大约是21万美元。 这样算,亚马逊(1360亿美元,34万人)的单个员工贡献价值是40万美元,阿里巴巴(235亿美元,5万人)是47万美元,腾讯(229亿美元,3.88万人)是59万美元,谷歌的母公司Alphabet(900亿美元,7.2万人)是125万美元,苹果(2160亿美元,直播,11.6万人)则达到了惊人的186万美元。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