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深圳意见稿首次提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注册地不得为居住用地;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将注册地址变更为经营所在地;经营场所面积应当不小于100平方米。 据深圳金融办前期排查统计,注册地在深圳市而实际经营地在其他省市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占总数10%。“部分机构由于资产端和资金端平台的分离,加之当前地方之间金融风险协同治理和监管机制缺失,对于跨区域经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容易形成风险跨区域蔓延传递。”深圳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由于不少涉嫌非法集资的机构正是利用藏身居民楼逃避打击,注册地不得为居住用地的规定有利于防范风险。 为了防止不懂金融行业的高管把公司经营方向和合规状况“带跑偏”,深圳金融办还要求,P2P网贷公司需具备从事金融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