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级债权人」模式下,超级债权人和P2P平台有着千丝万缕的问题。同时,P2P平台还可以通过自身或第三方合作机构拥有出借人和投资者两方面的资源,将两端资源拆分成任一组合,先通过专业放贷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获取债权,直播,然后将债权进行期限或金额拆分转让给不同的投资者,获得投资资金,该种模式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条「直接借贷」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性质的规定。 自融风险 投资者受让「超级债权人」的债权,受让金额被汇集到「超级债权人」的账户,因为「超级债权人」与P2P平台之间具有的关联关系,很容易产生自融风险。 资金池和归集出借人资金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平台或者专业放贷人代投资人收取和管理借款人的还款,再向投资者支付。此种情形下,平台或是专业放贷人没有对资金进行存管,则容易形成资金池。 期限和资金可能存在错配 专业放贷人将获得的债权进行拆分后,在p2p网贷平台上发布项目,转让给不同的投资人,很容易产生期限错配的风险。 虚假债权和重复转让 因为项目是由专业放贷人和p2p网贷平台操控的,原标的信息不透明,很多人都不知道该项目是否存在,也不知道这个项目是否重复转让过,信息披露不完善,容易产生虚假债权和重复转让的风险。 个人间债权转让产品设计时的几个关注点 上边说了三种债权转让的模式,但是其实产品经理可以介入的只有个人间债转,其他两种都是资产端的问题。那么如何去设计个人间债转呢?下边就说一下我的思路。 债转的目的:个人间债权转让的目的在于促进资金流动性,使「定期」产品,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尽量变得可「提前赎回」。 一些技巧: 个人间债转形成的标的可以当做是一个特殊的标的来处理,这样的话,很容易跟没有接触过互金的开发同事说清楚,他们也可以复用很多普通标的开发代码,缩减沟通成本和开发时间。 在完成债权转设计前一定要想好需要满足的一些条件: 申请转让本金的最小值,债权已持有天数最小值;(这两个都是从成本和尽量较少债权转让量来考虑,需要和运营一起来计算下成本,确定一个值) 距离当期还款日X天前不能发起债转,这一点主要是为了规避债转和正常还款冲突,较少开发的工作量。 开发前一定要熟悉「支付通道」(包括银行存管、第三方支付托管,至于真正的支付通道模式,因为是资金池你想怎么来就怎么来)的限制,比如我在做个人间债转的时候银行存管系统就要求必须一次性完成承接、无法在放款时扣除手续费等问题。 作为P2P产品经理,你应该知道的基础知识 作为P2P PM,你应该知道的之资金操作相关 作为P2P产品经理,你该知道的融资端风控问题 作者:张小璋,公众号:互金小璋(ID:SylvainZhang)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