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比特币的总量、切分性和区块链奖励结构等也会在比特币发展的某一阶段成为制约性条件。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发布新的基础版本,在分布式架构中,不能确保所有的节点都更新最新的协议,新版本的发布又会带来分叉的问题。 当然,通过引入严格的验证机制,可以做到通过一段时期内对软分叉的容忍来实现对底层协议的更新,不会对比特币的价值带来根本的影响,但替代法币的确非其所能胜任。 目前,对比特币的定位,业内达成的共识也是“数字黄金”或者称“准数字货币”,atv直播,而非数字货币,通过对第三方中介平台的规范与监管,将有效交易集中在场内,可以成为一种新型可投资资产。而其“准数字货币”特征更多地是对法币的数字化演变提供思路上和技术上的启示意义,何谈替代。 最后,关于比特币的匿名性与洗钱风险,也一直存在争议。的确,不要求大家用真实身份加入是比特币系统的核心理念之一,开奖,但比特币交易做不到真正的匿名,一个用户用不同身份做的不同交易有办法被最终追踪到;而通过比特币钱包、交易所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所做的交易,受到监管机构的反洗钱管理,背后其实都是实名制的。 冲击与颠覆,还是合作与创新? 当我们讨论用技术的创新手段替代或者部分替代传统体系时,我们实际上是在讨论如何在旧有的法律、社会和金融机构中重新分配权力。 对于区块链和比特币等新技术、新事物,我们究竟采取开放还是封闭的态度,归根结底也是取决于其如何融入现有的经济运行模式和金融业态,而这种融入的速度和步骤,既与新技术的自身特点息息相关,更取决于现有的经济业态和监管机构如何有效控制与管理,从而达到这样一种理想的状态:既要有效发挥新技术的创新引领意义,又要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2015年下半年起,监管机构强势介入互金行业,将互联网金融“限定”于小额普惠领域,将新金融的潜在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减缓了与传统金融抢业务的节奏,反而加速了对金融科技的投入和探索,开启了互金与传统金融融合发展、开放合作的新篇章。 对于区块链和比特币,未尝不可如此,一边要监管介入,一边也要鼓励和扶持,促进新技术与旧业态的合作与融合。 毕竟,放眼长远,区块链很有可能会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的通用技术,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全球化,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资产也有望改变现有全球资产版图。抢占区块链技术发展先机和把握数字资产定价权,对于着眼中长期的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实力而言,未尝不是另一种先机。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