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实行实名登记注册】民航局在今日召开的发布会上宣布,目前已经初步完成了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的开发,并将于18日上线运行。针对此前全国多地机场发生的无人机干扰情况,民航局正式表态,将于6月1日起对重量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实名登记,并于5月18日发布民用机场保护范围数据。 以下为网络提前“剧透”内容
首先我们不吐槽这份提前露出的管理规定的字体,相比之前民航局发布的 MD-TM-2016-004 管理文件,本次网上提前露出的疑似民航局管理程序的草稿 AP-45-AA-2017-03 为管理程序。那么民航局发布的管理程序和管理文件都是什么意思呢? 管理程序 (Aviation Procedure):是民航局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民用航空规章的实施办法或具体管理程序,是民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和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从事民用航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 管理文件 (Management Document):是民航局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就民用航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作出的通知、决定或政策说明。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份提前露出的管理程序中包含哪些重要内容;提示:本管理程序真实性有待考证。 1.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 2.一般要求 自2017年6月1日起,购买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 对于在2017年6月1日前购买的民用无人机,其拥有者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实名登记。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照本管理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atv,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 3.民用无人机的定义 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从事非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 4.明确职责 1)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政策的制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的管理。 2)民用无人机制造商 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填报其产品的名称、型号、最大起飞重量、空机重量、产品类型和无人机购买者姓名/移动电话等信息; 在产品外包装明显位置和产品说明书中,提醒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进行实名登记,警示不实名登记擅自飞行的危害; 随产品提供不干胶打印纸,供拥有者打印“无人机登记标志”。 3)民用无人机拥有者 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进行实名登记;在其持有无人机上粘贴登记标志;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更新无人机的信息。 5.实名登记的流程 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申请账户;
该网站目前样式 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在该系统中填报其所有产品的信息;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持有产品的信息,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6.实名登记的信息内容 1)制造商名称和注册地址; 2)产品名称和型号; 3)空机重量和最大起飞重量; 4)产品类别; 5)拥有者的姓名、单位名称和法人姓名; 6)个人登记:有效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号、护照号等); 7)单位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8)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 9)产品型号、产品序号; 10)使用目的。 7.登记时间要求 2017年8月31日前,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在操作无人机前完成实名登记。 2017年8月31日后,未按本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登记的民用无人机,将影响后续的使用,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A:支持!数不清多少次航班被无人机导致晚点了! 网友B热情回复:没无人机之前飞机就不晚点了!?? 网友C:买不起无人机的发出了青铜铁器般的笑声.... 网友D:老哥我有个问题,黑飞的都是自组的航模,怎么实名制呢,老是怼四轴航拍机干嘛! 网友E:无人机有小于250克的么,我读书少,不要骗我! 网友F:民航局的下一个命令是对风筝进行实名登记。 网友们热情回复:**(此词常被形容患有脑部疾病)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