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视剧《白鹿原》遭遇“停播”风波之后,新丽传媒再次走到风口浪尖。
近日,证监会网站披露了若干家IPO企业终止审查名单,新丽传媒赫然在列。这次突如其来的“终止”,很容易让人产生种种联想:上市计划又发生了变化?放弃IPO?或者,新丽传媒出了什么问题? 就在昨天下午,新丽传媒董秘办人士对娱乐资本论独家回应:“撤回申请材料,只是为了准备重新申报。” 对于重新申报IPO的理由,该人士表示,只有一个原因,即上一次申报期内有股权变动,开奖,如果不撤销,反而会耽误公司上市的进程。该人士称:“我们是主动提交的终止申请,然后证监会也已经同意、通过了,并且我们现在已经重新向证监局递交新的辅导。” 自2012年正式提出IPO申请以来,新丽传媒的IPO之路并不顺利。不仅公司的财务状况、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问题屡屡遭到市场质疑,另外,监管部门对影视行业的不断打压,也让市场对包括新丽传媒在内的影视公司上市的信心,严重不足。 新丽传媒重启IPO之后,未来可能还将面临诸多新挑战。 新丽传媒“审查终止”,都是股权变动惹的祸? 终止审查的消息,来自证监会官网。 网站显示,在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终止审查企业名单中,新丽传媒为今年第36家IPO终止审查的企业,终止审查决定的时间为今年5月3日。
今日下午,新丽传媒董秘办人士对娱乐资本论表示,由于目前市场审核速度比较快,所以公司干脆就撤了重报,以免上一次申报期内的股权变动耽误上市的进程。 具体是怎样的股权变动,该人士并未披露更多信息。 事实上,新丽传媒所谓的股权变动问题,早就被媒体发现。 2015年,证监会发布了对于新丽传媒IPO文件的反馈意见,其中有一条关于规范性的问题。申报材料显示,2013年10月,王子文将其持有的27.642%股权,以8.29亿元全部转让给光线传媒。股权完成转让之后,光线传媒成为新丽传媒的第二大股东,持股27.642%。 需要提醒的是,这里的王子文,并非出演《欢乐颂》的明星王子文,而是另有其人。公开资料显示,王子文毕业于澳大利亚Macquarie University金融会计专业。2009年投资美锦影视,并出任CEO兼总裁,2011年美锦影视更名为新丽传媒。 对于IPO前夕股权转让的原因,新丽传媒在后续更新的招股书中做出了解释,称本次转让系因王子文一直都有移民的意愿,基于国内影视行业禁止外籍人士持股的政策限制,需要进行股权转让。 根据律师的说法,股份有限公司在IPO申报期间,不宜再发生股权转让。如果发生上述现象,中介机构应重新履行尽职调查责任,原则上需要撤回申请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内部决策程序后重新申报。 从2012年至今,新丽传媒的IPO之路走得有些坎坷。 早在2012年,新丽传媒就开始申请IPO,进入初审环节;2014年1月,公司宣布中止IPO。到了2015年12月,公司再度申请IPO。根据当年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计划募资9.2亿元,全部用于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
但是到2017年,5年过去了,同行业的“小弟”唐德影视、慈文传媒相继通过IPO、借壳等方式登陆A股市场,j2直播,而新丽传媒仍未成功上市。 根据《人民日报》旗下的《国际金融报》报道,新丽传媒目前还存在股东代持、同业竞争等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股权代持。比如,公司上市发起人中有一位股东名叫陈德发,2011年以500万元受让二股东王子文0.204%的股权。该股东生于1938年,现年近80岁高龄,存在股份代持的嫌疑。 另外,与陈德发一同进行股权转让的还有林勇与张梦雨,两人同样于2011年分别以500万元和300万元的价格受让王子文0.204%与0.1224%的股份。2014年12月,陈德发等3人将其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给新丽传媒实控人曹华益。 一同进入又一同退出,这3名股东之间存在什么联系?对此,新丽传媒对前述媒体回应称:“陈德发、林勇、张梦雨,三位股东不论是入股还是退股,均是其本人真实意愿。” 第二是,新丽传媒与第二大股东光线传媒之间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问题。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