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雷龙已经倒掉过一回了:1903年雷龙被认定为和更早命名的迷惑龙是一个东西,因为晚出所以名字无效,引发了群众的一致愤怒。但2015年一个新研究认为雷龙和迷惑龙其实不一样,所以又把这个名字挽救了回来。 然而在前天凌晨《自然》发表的一篇文章认为,我们对恐龙的内部划分出了问题,过去蜥臀目和鸟臀目两分的方案是错的,其实蜥臀目里有一部分恐龙和鸟臀目更近。
原图来源:nature, BBC 果壳解读见:《》 如果这个新的方案是成立的,那么在其他一切不变的前提下,包括雷龙(还有果壳綦江龙)在内的一大堆恐龙,就(又)要掉出恐龙行列了。 ……等一下,这看起来只是一个分类方式的内部变动,雷龙怎么就躺中枪了呢? 雷龙躺枪全图解 什么是恐龙?一群中生代大型爬行动物的统称?没错,但不精确。学术界现在所使用的定义,是Padian & May 在1993年提出的一个看似奇怪的表述: 恐龙包括这些生物:三角龙,麻雀,它俩的最近共同祖先,以及该祖先的所有后代。 为啥选这么奇怪的定义,稍后再说。但这个定义用图解就是:
旧版分类。底稿来自antares,增添了标注 现在,新研究认为,麻雀所在的这一枝应该挪到右边的大枝条上。结果……
新版分类。底稿也来自antares,增添了标注 什么,雷龙突然就被踢出了虚线区域的恐龙定义! 有没有王法了!
雷龙:……梁龙说得对。 某同学对此的第一反应是:一个内部调整就搞出这么大幺蛾子,难道不是这个定义有问题?为什么要采取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定义啦? 这是因为,这个定义的背后,是自达尔文以来全部现代生物学的本质啊! 一个并不奇怪的定义 按照恩斯特·迈尔的总结,达尔文理论有两大支柱:自然选择,共同祖先。在各种文章里几乎都是前者得到了较多的关注,后者相对被忽视了。但事实上,对大部分领域的生物学而言,后者的地位恐怕更加核心。 共同祖先说的是什么呢?是说全部的生命都可以放在同一棵演化树上。根据这棵树,我们可以判断出任意两个物种之间有什么样的亲缘关系。 这件事情很重要,因为生物学的哪一个领域都脱离不开物种间的比较。比方说,人身上这么多的基因,光盯着看的话是不可能都知道每一个基因是干啥的;一定要在大肠杆菌、酵母、果蝇、小鼠和斑马鱼里寻找类似的基因,看看不同物种间这个基因有何变体,各自处于怎样位置,才能真正了解人体内这个基因的一切。而演化树为这样的比较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基础框架。如果你都不知道两个物种的亲缘关系如何,不知道是在10亿年前还是10万年前分的家,那么它们的基因要从何比起呢?
正因为这棵树实在太重要了,所以生物学家逐渐达成了共识:当我们给一个类群下定义的时候,我们应该尽量让这个定义包含生命树上的正好一簇完整的枝条,不多,也不少。这就像是给我家下定义的时候一样:如果包括了家里的所有人却偏偏漏掉了我的亲弟弟,这是不合适的;如果包括家里人的同时莫名其妙还带进了隔壁王叔叔,这也是不合适的。 所以,回头看一下恐龙的定义: “恐龙包括这些生物:三角龙,麻雀,它俩的最近共同祖先,以及该祖先的所有后代”。这个定义,正好满足这个“完整枝条”的标准:先从枝条上的两个点出发,回溯到它俩的共同祖先,然后再把从这里出发的所有小枝都容纳进来。用演化生物学的术语来讲,这就是一个“单系群”。
再看一遍加深记忆,注意这图是旧版分类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