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灵性的回归,段永朝用的是更加贴切的“招魂”。这让我们想起女作家豆豆在《天幕红尘》中提出了“见路不走”的概念——“路在脚下,我们走的却不是这条路”,这种期待中的意外是靠传统的知识生产方式(规模化的批量制造)无法实现的。 黄金时代2.0 相对于那个被印刷术统治的知识的黄金时代而言,现在是内容的黄金时代,但它擅长把自己伪装为知识。 “流”媒体的出现让“内容”第一次正大光明地被称为人类灵性的载体,但这仅仅是“内容”得以存在的第一个前提。 从电气时代到信息时代,有一点没有发生变化,那就是注意力的稀缺。整合性、非集中性并非网络之独有特征,麦克卢汉早就指出电气时代亦有此特征,电力系统与铁路系统存在天壤之别。前者需要规模集中化,后者则是分布化。 也正因如此,在20世纪20、30年代的纽约,有人异想天开地用探照灯在夜幕苍穹上打起了广告,有人搭起了霓虹灯。厂商开始寻求利用公共空间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而非仅仅局限在报纸版面之上。 但显然,对于网络中人来说,低头看手机的几率要远远大于仰望星空的几率。 在数字时代,当我们谈论“内容生产”的时候,带有强烈的比特情绪,这是一种带有高度靶向性的认知情结。因为比特是可以被任意编写的双向编码机制。因此,内容必须具体地表达给受众——你不能想当然地假设你的产品能送达某个特定受众手中,你必须设法了解,驱使那位受众愿意购买某一内容的动机是什么。 了解受众动机最好的方式莫过于麦克卢汉半个世纪之前预言过的“部落”。我们现在称之为“社群”。虽然商业上的社群概念和社会学中的社群有明显区别,但两者有一点是统一的,即共同的价值诉求。 在“流”媒体中,人即连接,连接方能产生内容。反过来说,让人们得以连接的前提也是通过内容寻求存在感。“内容”与“连接”互为因果。 这又是一个反序列化的现象。因为简单的序列流程不能构成因果关系,比如生产一根针的流程并非针存在的前提。在商业世界中,只有需求和满足才是唯一的因果关系。两者之间是超越工业流程的。 强连接的社群是狭义社群,它依赖于社群中的权威存在。比如吴晓波频道、罗辑思维等。弱连接的社群是广义的社群,比如朋友圈,它依赖于个人好恶。
从注意力的势能角度来说,内容的传播是一个从强连接社群到弱连接社群的路径。因此,强连接社群才是内容的发源地。时下兴起的“内容付费”更多的是集中在强连接社群中。 在社群中,注意力的精准化消费得益于兴趣的精准化连接。一直以来,注意力经济的基础都是兴趣。但在互联网之前,点对面的媒介传播模式就像是在大海里捞针,“扩音器”的声量越大,机会似乎就越大,但成本也越高。 但这样的成本和收益又和内容生产者与消费者无关,而是由媒介独自承担。这和传统的组织生产模式一样,一方面是工人在埋头生产,他们全然不知市场在哪里。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全然不知自己感兴趣的商品在哪里,他们只能通过营销渠道被动得获得产品信息。 网络社群的出现则天然地消除了用户的兴趣屏障,可以说在这样的语境中,生产者获取注意力和用户获取兴趣的成本是对等的。 从内容生产角度而言,在家庭以外生产知识财产的规模经济正在消失,因而生产重新回到家中(或小企业中)进行。在大公司里制作内容通常比在家制作更为昂贵。 在家中,有些个人出于喜好而自己制作,有些人是为了赚钱。不论他们出于何种动机,他们正用自己的成果与商业内容制作商争夺人们的时间。看看罗辑思维一年的图书销量就会知道,这样的争夺最终以出版社们的溃败而告终。 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现实:越来越少的人愿意集中思想解读任何具有实质性内容的东西。短视频、经过口语处理的60秒传统文本播报……人们注意力的凝聚时间越来越短。但这并非事实的全部。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