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间时候,央行(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一条最新通知。 通知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相关要求,人民银行决定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实施集中存管。 哈,上述表述是有些拗口啊,而且过于专业,估计一般人看得云里雾里的。这里,就先简单通俗地解释一下—— 1、啥叫“备付金”? 拿支付宝举个例。在淘宝上买东西的时候,买家支付的货款并不是实时马上就到卖家账户的,因为中间有个发货快递的过程,现在一般是三到五天。那么,在这几天里,买家付出去的钱是趴在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宝的账户里的(但这个钱不属于支付宝),这部分资金就叫做备付金(准备付出去的资金)。 2、央行要干什么? 按照本次央行的通知,今后包括支付宝在内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都必须集中存管到央行或指定的商业银行(也就是工农中建等国有银行)里。而且,没有任何利息! 具体要求的几个要点是—— 1、执行时间:自2017年4月17日起。 2、执行方式: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 3、缴存比例: 网络支付业务: 12%(A类)、14%(B类)、16%(C类)、 18% (D类)、20%(E类); 银行卡收单业务:10%(A类)、12%(B类)、14%(C类)、 16% (D类)、18%(E类); 预付卡发行与受理:16%(A类)、18%(B类)、20%(C类)、 22% (D类)、24%(E类)。 获得多项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从高适用交存比例。 4、交款时间:每季度首月16日完成资金划转(遇节假日顺延)。 显然,支付宝至少属于第一类“网络支付业务”。按照央行规定的缴存比例,至少是12%,最高是20%。也就是说,从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宝里的客户备付金,至少有12%必须存管到央行或商业银行里,而且没有利息! 其实,之前支付宝的客户备付金本来就是存在商业银行中的,一开始是存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后来改到了中国建设银行。但以前是按照活期存款算的,也就是银行要按照活期存款利率给支付宝支付利息。 按照央行数据,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如果按照平均5天的交易周期以及活期利率计算,一年下来的利息收入就是几千万! 而按照上述央行新规,平均缴存约20%备付金比例看,包括支付宝在内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光每年的利息收入就至少损失一两千万! 这还不是支付宝们的全部损失。因为用户的钱放在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上,它们可以拿这笔庞大的资金进行投资,比如购买理财产品等,还会获得更多额外收益。 当然,央行最忌讳的,还是支付机构通过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范围经营,这样就变相行使了央行的跨行清算职能。一句话,你越权了! 首先,我们的备付金集中存管,对我们是有好处的,起码资金更安全,更有保障。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支付机构因可能投资失败而造成的资金紧张、备付金无法及时支付等情况发生。 其次,j2直播,备付金本来就是用户的钱,支付宝们用我们的钱赚利息,却不给我们,道理上还是说不过去的。可能有人说,我那点钱才几个利息?可别忘了,支付宝有几亿用户,架不住人多、集腋成裘啊!要知道,2015年中国光网络零售额就高达3.8万亿,2016年铁定超过4.5万亿! 第三,也是大家最关心的,支付宝会不会因此向用户收费?我的答案是,atv直播,绝对不会!如上所说,央行新规只是让支付宝本来就是躺着白赚的钱(本钱是用户的)少赚了一点而已,如果支付宝借机向用户搞个啥名目收费,那才是脑袋被门挤了呢!以马云的智商,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而且,包括支付宝、财付通在内的各大第三方支付机构也连夜表态了:坚决拥护!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