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此案送达方式采用了公告送达,表明原告在查明被告地址或联系方式方面可能存在较大难度,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此间的少年》的作者江南,在过去的十多年间,既未能获得金庸的许可授权,也从未向金庸支付过任何费用。 而这也是当前国内著作权保护问题上的普遍问题,当自己的著作权被他人侵犯时,往往“怒不可赦”;而当自己的作品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时,则会“避重就轻”或“顾左右而言他”。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