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日,省环保厅发布《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16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15年12月23日上午9时许,江门蓬江区灰霾袭城。空气监测显示多个子站出现重度污染。南都记者 郑俊彬 摄(资料图) 南都讯 记者陈燕 今年,广州、佛山、肇庆和顺德细颗粒物(P M2 .5)年均浓度要比2015年下降3%,东莞下降2%,深圳、珠海等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指标继续保持全面达标。昨日,省环保厅发布《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16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各市明确“净空”目标,V O C s防治“一企一策” 根据《方案》,2016年,深圳、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清远和云浮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指标继续保持全面达标;广州、佛山、肇庆和顺德细颗粒物(P M 2 .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东莞市P M2 .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 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和顺德可吸入颗粒物(PM 10)年均浓度不超过2015年;云浮市PM 10年均浓度比20 15年下降8%。 近年来,挥发性有机物(V O Cs)污染逐渐冒头,是今后广东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方案》提出,要提升V O Cs排放治理精细化管理,推行“一企一策”防治工作。同时开展重点行业V O Cs排污收费政策研究。 珠三角新增公交车九成以上纯“电动” 《方案》要求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的应用,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加快推动珠三角地区成为全国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的示范区域。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得低于90%,其余10%全部使用新能源车,不得使用燃料车。 对黄标车的淘汰力度,《方案》中也有明确规定。珠三角地区要进一步清理压缩黄标车剩余量,确保实现基本淘汰,粤东西北地区累计淘汰量要达到70%以上。对未达到本行政区域现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冬春季重污染行业或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根据以往经验,冬春季节是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时期。《方案》提出开展冬春季重污染“削峰”工作。遭遇不利极端气象条件影响时,各地要启动重污染“削峰”工作,减轻重污染对公众健康影响,加强对重污染企业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必要时可以采取对重污染行业冬春季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减少建筑施工等综合性措施。 同时,全年建立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机制,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组织编制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时间表、路线图和重点项目,提出分阶段推进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措施。 同时,各地要采取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无人机拍摄、远红外摄像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项目进度滞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未达到年度考核目标的地区,予以约谈问责。 (南方都市报) 分享到: 0 个人觉得赞好文章 点个赞您已经赞过了+1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