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id:0 河北张家口市张北县的“草原天路”开始收费了,每人50元。记者获悉,近日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关于“草原天路”收取门票的价格批复,从4月30日起,“草原天路”132公里的建成路段进入收费时代。 人们不解,圈路为景、拦路收钱的做法究竟有何法律依据?尽管当地物价部门在其相关的“批复”文件中,的确罗列有《价格法》、《旅游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国字号法律法规,但其收费的缘由却是指向了道路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维护”,这显然与以人头平摊的“风景名胜区”门票的含义大相径庭。公路原本是服务于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的公共“交通”设施,即便是用于公路升级改造的必要筹资,也当以“通行费”的名义收取,而本港台直播国《公路法》明确规定,除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以牺牲其“通行”需要而实施“门票”收费,显然是放大了由道路功能衍生出的“旅游”效应,无疑是悖逆《公路法》的移花接木之举。 修建“草原天路”,旨在连接崇礼滑雪区、赤城温泉区和张北草原风景区等旅游景点,其方便游客出行、拉动旅游经济的惠民善意不言自明。如今却要将这“道路连线”也改头换面为游览“景区”,无非是想巧立收费项目,拓宽牟利渠道。但要实现“公路变景区”的华丽转身,却需由省级旅游和物价部门对其景区属性、级别标准及门票价格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调研、评估认定,岂可由当地县级政府和物价部门自说自话、擅自敲定? 至于出于客源限流、垃圾减少、生态保护等目的的环境治理,则完全可以通过网上预约分流、增加公共服务项目、加强景区秩序监管等多项渠道变堵为疏,而不必禁锢于“门票经济”的狭隘思维。尤其要珍惜和用好游客趋之若鹜的人气优势,因势利导地做好变“人流”为“资金流”、“资源流”、“项目流”等创业创新的大文章,岂不两全其美、善莫大焉? 张玉胜 自由撰稿人 [责任编辑:yfs001] 分享到: 0 个人觉得赞好文章 点个赞您已经赞过了+1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