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日早上8点半,区地税局开出第一张“营改增”发票。 当天,“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个人出租不动产”“二手房交易”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税部门委托地税部门代为征收。 "营改增"可实现纳税人直接减税。”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以当天开出的第一张“营改增”发票为例,纳税人徐某个人出租房屋办写字楼,在“营改增”前,半年73000元房租需一次缴税22406.46元;“营改增”后,同样租金,需缴税22055.97元,减少税款350.49元。 据悉,5月1日当天,区地税局共开出3张营改增发票。而此前,为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该局组织纳税人培训6次,对代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4次;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举办联席会议4次,安排好各项交接工作,传递纳税人信息资料20000余条,提供购买发票户数据16000余条。 (本报记者 彭婷) 分享到: 0 个人觉得赞好文章 点个赞您已经赞过了+1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