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月19日讯(首席记者 崔晓农)1月19日,省食药监局公布了对253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这批食品涉及酒类、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食用油、蛋及蛋制品、乳制品、罐头和饮料等10大类。不合格6批次,其中酒类3批次,分别为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中国山西杏乡世家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浆酒(清香型白酒)、山西杏花树汾溪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甲等原浆酒(清香型白酒)中酒精度低于标签明示值;吕梁市玉东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瓷酒(清香型白酒)中检出甜蜜素。粮食及粮食制品2批次,为吕梁市东裕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两个批次土豆粉条中铝的残留量超标。肉及肉制品1批次,为夏县秦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卤猪头,该样品不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 其余35批次酒类,31批次粮食及粮食制品,28批次肉及肉制品,83批次水果及其制品,13批次蔬菜及其制品,18批次食用油,8批次蛋及蛋制品,26批次乳制品,2批次罐头,3批次饮料所有指标检验合格。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局已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分享到: 0 个人觉得赞好文章 点个赞您已经赞过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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