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人士曾向记者透露,李忠生曾在部队干休所当兵,复员后,回到老家海阳,在有关领导的关照下,李忠生到烟台市建委当了临时工,先后给多位领导当过司机。对此“背景说”,李忠生断然否认:“你别听他们胡说八道。我要是有背景,还至于到现在吗?你也别跟我谈这些潜规则,对于潜规则,我明白得很。我只能跟你说,我一切都听政府的。” 审计发现开发商“乾坤大挪移” 4月10日上午,记者采访了负责对烟台海风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烟台市地税局副局长孙永强,他说目前烟台市由一名副市长负责协调解决此事,明确莱山区和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责任单位,烟台市地税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盐务局作为配合责任单位,进行审计,并制订了海风置业公司退出、项目转让方案。“我们委托了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目前审计基本结束,审计表明海风置业确已资不抵债,下一步工作基本思路是海风置业退出,李忠生也表态愿意退出,再由其他公司接盘该项目。” 记者从一份烟台中山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做出的《烟台海风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了解到,烟台海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李忠生出资45万元,占90%,出资方式为实物。2007年1月,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至1000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由资本公积转增资本665万元,以货币出资285万元。2008年6月,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由股东以货币方式增资。2014年4月,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1000万元。2015年3月21日账面资产总额146259余万元,负债总额153729余万元,净资产-7469余万元。 孙永强证实李忠生曾在烟台市建委办公室当过司机,他介绍说,审计发现,海风置业增资至1000万元属实,但是,增资至1亿元,却未到账;同时发现海风置业以拿地为由、经过各局长共同签字,将3.6亿元购房资金从银行支出,却并未用于建设“五大局”职工住宅楼,而是建造了一批商品房,卖了13万平方米,销售所得7.3亿元,而后将这笔资金用于烟台南部实业开发。关于此购房资金的使用,曾有一份文件《购房款使用和监管办法》,其中规定:“购房资金存在恒丰银行,由海风公司、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恒丰银行各派两名代表成立购房资金使用监管小组,恒丰银行必须严格按照监管小组成员签字通过的计划拨款,出具支票时,需有海风公司、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四家单位共同盖章,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孙永强说:“李忠生是否涉嫌挪用购房资金,应由公检法机关定性。目前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职工的钱追回来,争取利益。之前李忠生说一分钱没有了,钱哪儿去了?花在地上了;地在哪儿?老百姓的地还没拆出来。总之,市领导非常重视此事,目前解决方案正在议。” 【】 开发商曾经行贿烟台市原副市长 记者注意到,在曾经备受关注的烟台市原副市长王国群受贿案中,李忠生的名字出现在收受贿赂详单中。 2015年4月9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了备受社会关注的烟台市原副市长王国群受贿案。检方指控,1996年至2014年初,被告人王国群在担任海阳县县长、海阳市市长、海阳市委书记、烟台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市政府特邀咨询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规划审定、建设工程规划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征地补偿、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19个单位和个人送予的现金、银行卡、购物卡以及房产置换差价等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438余万元。收受贿赂详单中,收受烟台海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忠生6.4万元人民币赫然在列。同年5月26日,王国群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在记者拿到的一份2005年8月31日的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件阅示单中,王国群曾就“关于解决机关干部住房的请示”(来源单位: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做过批示:“请开发办按旧村改造政策依据规划研究测算该村开发方案,国土局优先供地,适时公开出让,房管研究住房政策,尽力促成。” 而在2017年1月公布的烟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批诚信“黑榜”中,烟台海风实业有限公司、李忠生分别以企业、自然人的形式上榜。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